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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记者黎光寿在北京

到康师傅、中粮集团,再到九三油脂,家乐福近来陷入了零供矛盾的漩涡。

为什么总是家乐福?

作为在中国成功经营15年的外资零售商,家乐福曾经被认为是大型超市的“典范”。 但是,频繁爆发的供应商矛盾暴露了家乐福15年华丽运营背后的“潜规则”。

“家乐福无视供应商和顾客的好处。 ”年1月15日,在关于零售商和供应商关系的座谈会上,供应商说了“控诉”。 《每日经济信息》通过对供应商的采访得知,从扣分到各项收款名目,供应商在超市的费用合计达到销售总额的40%以上。 “现在供应零关系的第一点是收钱,所以超市应该在选址、经营上下功夫,不能靠收钱来支撑。 否则,会有非常危险的倾向。 ”

“家乐福零供矛盾曝潜规则:四成销售额用于养“店””

家乐福的供货(/br/]

“我们的利润通常控制在25个百分点((积分,以下相同) )左右。 其中工资占2个百分点,配送和仓储占5个百分点,税收占3个百分点。 但是,家乐福从我们这里拿的扣分达到了20.5分。 供应给家乐福,每卖出100万元的商品,我们就损失6.5万元。 ’北京顶点商贸中心经理张国民告诉记者。

北京顶点商贸中心是家乐福的中国供应商之一,主要供应速冻食品。 张国民表示,众多供应商强行供给家乐福,首要原因是要塑造互联网上的企业形象。 “现在,任何企业做公司的产品销售,都必须先去家乐福看有无商品,也要看商品的销售额。”

据张国民介绍,2009年11月以来,顶点交易所供应的速冻食品原料价格上涨50%~70%,人员工资上涨20%,汽油费也从每升5元多上涨7元以上,企业 “我们在家乐福的销售额一年几十万元,不到总销售额的2%,一年几万的赤字,可以维持下去。 如果定为1000万元,真的赔不起。 ”

洗涤用品制造商北京金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社长张毅平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最初宣传的产品票面值为22分,低于价格的10%~15%,但我认为还可以做下去。 但是,之后家乐福不断增加扣分,达到了40分左右。 在2009年重新续约的情况下,如果扣分达到50分到60分,我们就没办法从家乐福撤出了。 ”

不仅是减分的增加,“家乐福总是为我们进行低价的促销。 》张毅平表示,金鱼品牌的洗涤剂当时在家乐福的售价为1.65元,在其他市场的售价为3.4元或3.5元。 “原来家乐福在北京有7家店,每年我们的销售额为3400万。 在我们控制了价格之后,家乐福的店也上升到了十几家,每年的销售额达到了100多万。 ”。

2009年退出家乐福之前,金鱼每年损失数十万元。 “我们是国有公司,营业费用通常控制在12%左右,但是家乐福所需的减分是30%到40%。 我们开具收据时,财务不理解为什么要开这么多费用,税务局也不同意,认为我们以低于价格的价格出售。 ”

业内人士: 15%~20%的费用比较合理

中国商业联合会零供调解平台组委会副主任姚文华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目前超市通常有 “其实有几十种,但重要的是这些费用加在一起达到了销售总额的40%以上。 我认为(这部分的费用) 15(20 )是比较合理的水平。 ”

姚文华表示,超市费用为2张,1张为前台费用,即合同规定的扣除点。 另一个是后台费用,是合同中没有规定或者只是笼统地规定,在实际执行中产生的费用。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权威人士处获悉,家乐福等跨国超市的收款项目主要有开户费、新品入场费、新店开业费、老字号更新费、节庆费、周年费、全年 金额也是24个项目

据张国民介绍,在家乐福超市,条形码费是来店费,其费用各单品每家店铺需要2000元。 “家乐福在北京有18家店铺,全部进入的话需要向家乐福支付36000元。 这是必须支付的费用,不支付的话也进不了店里。 ’除此之外,家乐福新店的开业需要1万元的赞助费,每年续签合同需要1万元一家的费用。 “如果不支付这个费用,这家店不仅进不去,还会影响其他店的销售,货物有可能被卸货。 ”

“家乐福零供矛盾曝潜规则:四成销售额用于养“店””

陈列费是家乐福店内的广告促销性质的收款。 张国民表示,家乐福店中常见的地方,已经开发成促销位,必须收取相应的费用。 特别是每年的“五一”、“十一”、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 这个费用有“积累费用”“基层费用”等名目,“这些费用取决于企业的定位和诉求,但可以做也可以不做。 但是,做和不做的区别是销售额相差2倍到3倍。 ”

“家乐福零供矛盾曝潜规则:四成销售额用于养“店””

张毅平还说,家乐福收钱的项目每年续签合同时都很明确,续签了,那一年有多少个节日,节日要做什么活动,要叠什么头,做几次海报 “问题是,家乐福和许多供应商签订了这样的合同。 例如,一年签10次工作人员,10次海报。 节日到了,即使不能排队,也要按照已经履行的合同扣款。 “如果不做促销的话,家乐福也有末席淘汰制度,某种产品三个月打扫一次,销售不好的会被淘汰。 ”

“家乐福零供矛盾曝潜规则:四成销售额用于养“店””

有人指出费用过高会损害顾客的利益,

认为超市费用支出多如牛毛,最终损害顾客利益。 姚文华说,经营者以前流传的盈利方式是通过销售差价盈利,但家乐福通过收取供应商费用盈利,两者的结果截然不同。

北京福建公司总商会副会长、担任北京市漳州商会会长的北京百富勒食品有限企业总经理邹北风也认为,以家乐福为首的商超向供应商收钱是不合理的。

“超市的收款自2003年以来,每年以10%到15%的比例增加。 ’姚文华说,供应商为了弥补超市收款增加带来的损失,可以采取的办法之一是提高售价。 另一种做法是降低产品质量标准,降低价值成本,直接后果是损害客户。

“顾客在超市可以买到的商品的价格实际上是商品的价格加上超市的各项费用后的价格。 ’张毅平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

但是,收这些钱的背景有很深的原因,在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单正国律师看来,收家乐福的钱来源于总部对各店的利益要求。 “家乐福总部对店铺收益的要求为4.5%,但之后上升到12%,之后上升到25%。 如果商店不能通过正常经营满足总部的利润要求,就只能想办法寻找供应商。 ”

许多零售行业人士表示,从中国市场来看,家乐福对资金的巨大诉求来源于其在市场上的高速扩张。 张毅平表示,家乐福在2007年之前开店速度较慢,向供应商的收款不是很重,但由于家乐福在中国大规模扩大,向供应商的收款也比以前严重了。

“目前零供关系的第一点是收钱,所以国家层面也要求商务部等五部委不允许通过公平交易的文件收钱。 超市必须在选址、经营上下功夫,不能靠收钱支撑。 如果不这样做的话,会有非常危险的倾向。 ”姚文华说:“如果超市不收取供应商的费用来盈利,而是在经营中赚取零售差价来盈利,那就是健全的零供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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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涉嫌价格欺诈,家乐福等超市被发改委处罚

记者万霞黎光寿在北京[// br/]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验证部门宣布,地方价格主管部门责令“家乐福等部分超市的价格标签低价结账收高价”的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5倍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者不能计算违法所得的,最高罚款50万元。

发改委表示,确实有些城市超市存在虚假成本、低价招揽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错误标价的欺诈行为。

利用低价吸引顾客高价结算的包括上海市家乐福南翔店,店内销售的许多产品的结算价格有时高于价签。 有类似行为的有昆明市家乐福世纪城店、武汉市汉福超市洪山广场店、重庆市沃尔玛北城天街店、长沙市家乐福芙蓉广场店、家乐福韶山路店。

另外,昆明、上海、长沙、哈尔滨等家乐福超市有不履行价格约定的行为,超市销售商品的结算价格与海报定价不一致。

在发改委的处罚中,家乐福成为了“重灾区”。 家乐福中国区宣传部长陈波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回答说,家乐福方面已经加强了内部监督的检查工作和检查频率。 转载时请联系《每日经济信息》报社。 未经《每日经济信息》报社授权,严禁转载和镜像,违者必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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