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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赵阳戈

3月16日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了两起违法违规事件。 与st国通( 600444,收盘价9.64元) )背后的秘密收购事件有关。 收购的主角是st国全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第三大流通股东京博控股集团。 另外,四川省东合烽还被调查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

2007年7月,京博控股集团花了约2.7亿元的资金,持续买入st国通的流通股,截至2007年12月18日,最高持股比例达到30.31%。

为了取得st国通的控制权,2008年1月,京博控股试图通过场外方式收购st国通11.89%的非流通股。 该收购计划失败后,同年11月,京博控股再次开始场外收购,用约3.10亿元的资金以高于流通股市值的价格收购了st国通23.32%的非流通股。 整个北京博控股集团的收购总共投入了约5亿8000万元的资金。

针对北京博德集团的行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出,北京博德集团作为上市公司收购方未按规定公开大额持股新闻,持股比例达到30%时未提出强制收购要约,虚假公开持股新闻误导投资者 有意隐瞒,一是为了避免上市公司收购其他股东的要约,二是为了通过增发股票后减持部分股票,赚取差价,降低收购价格,违法意图明显,违法情节恶劣。

“证监会查处两起违法违规案”

根据《证券法》的相应规定,责令京博控股公司改正,给予警告,对罚款70万元的京博控股公司当时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马韵升,给予警告,罚款30万元。

除北京博控股集团案外,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还调查了四川东合烽非法利用他人账户买卖证券的案件。

据悉,当时四川东合烽资本运营总监龚天明负责管理和操作的法定代表人朱艳芬的账户、张某账户于年1月5日在成都某证券营业部开立,交易资金为四川东合烽自有资金和从青海柴达木盐湖化工有限企业获得的借款。

这两个银行账户的主要资金往来情况比较多和复杂。 截至年8月30日,上述两个账户合计亏损2430多万元; 截至年12月12日,两个账户仍然赤字。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四川东合烽利用张某、朱艳芬账户买卖股票的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则。

根据《证券法》第二百零八条的规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终命令四川东合烽修改,处以罚款三万元。 给予朱艳芬、龚天明警告,分别罚款3万元。

标题:“证监会查处两起违法违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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