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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港( 603881 )于年3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企业监督管理部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若干事项的询证函》。

要求企业补充披露:

1 .证明到目前为止签署相关项目合同的原因是否有取消合同的情况。

2 .企业于年2月8日上市股票,但企业《招股证明书》“重要合同”一节中未披露上述重大合同,是否存在重大遗漏。

3 .请企业补充公开张北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情况,以及张北合同的具体协议、签署过程。

标题:“数据港与阿里重大合同遭问询:是否存在倒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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