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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李泽民从河北唐山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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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地经济”这种区域间合作的新经济模式,现在在各地越来越盛行。 前几天,《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赶到曹妃甸,现场调查了当地“飞地经济”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据记者调查,目前在曹妃甸形成的“飞地”还没有生产效果,具体的利益划分还没有值得阐述的样本。 正是国家不断收紧土地,经济快速发展和资源约束形成矛盾,寻求“飞地”成为必然。 专家表示,“飞地”和“飞地”都存在的优势障碍,是“飞地经济”的一大课题。

““飞地经济”难起飞 曹妃甸填海造出8个澳门”

沿唐曹高速公路前进,有两侧形成的土地雏形,这是未来“飞地”的立足之地。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介绍,河北计划在曹妃甸建设50平方公里的土地,作为内蒙古临港产业区用地。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现场看到,被包围的堤坝、多波纹的海水一格一格地向大海延伸。 空在广阔的天空下,重型机械轰鸣,似乎无休无止。 这些“格子”被埋在沙子里,形成土地。 这里是渤海湾旁边不到4平方公里的带状沙岛,如今“长”为近200平方公里的“工业宝地”。

4月11日,记者接受曹妃甸采访时表示,在方兴未艾的“飞地经济”浪潮中,曹妃甸因其对“海洋要地”的便利,成为各方青葱之地。 这个地方已经利用飞地经济模式,为包括承德、秦皇岛等在内的市县区布局飞地产业区,成为新的快速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一位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飞地经济”日益增长还只是一个概念层面,“飞地经济”还在做基础工作。 但是,不断填海形成的特色土地资源,仍以巨大的磁力,吸引着外来资本、项目。

公司不会“飞”到“飞地”

 

穿过炽热的建筑用地,偶尔看到路边立着“世界重化学工业基地”一样的大型招牌。

“这是个耸人听闻的地方。 ”曹妃甸南堡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说。 这里被称为“北方未来的深圳”。 其实,和30年前南方的小渔村一样,曹妃甸已经不是离岸18公里的老沙岛了。

曹妃甸“飞地经济”的先行试问始于2009年。 当时,承德和秦皇岛两市的临港工业园分别在曹妃甸榴弹牌设立,两块“飞地”共占40平方公里的用地。

公开资料显示,土地供应办法由唐山市负责土地征用补偿,价格交给秦皇岛临港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进行开发,土地出让金归其管理办公室所有。

在财政税收方面,进入秦皇岛临港工业园区的公司自建成投产收入之日起,五年内公司上缴税收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全部归于秦皇岛临港工业园区。 并且,5年后税收增长部分形成的地方财政收入(以前5年的平均值为基数),被秦皇岛临港工业园区和曹妃甸新区以6:4的比例划分。

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综合处科员才立奎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2009年到现在的两年间,没有进入临港工业园区的公司,现在也在进行填埋等基础设施事业。

作为环渤海经济圈重要的经济增长极,曹妃甸的“飞地经济”在去年因内蒙古自治区的加入而增色不少。

资料显示,3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与河北省签署了两省区《关于建设临港产业园和港口项目的合作协定》。

根据协议,合作项目由内蒙古投资,河北省将为曹妃甸分割内蒙古提供50平方公里的土地。 其中包括曹妃甸分割40平方公里土地建设港口产业区,乐亭新区分割10平方公里土地建设化工园区。

另外,河北省还将为内蒙古曹妃甸规划液体化工、煤炭、矿石、集装箱、通用码头等5个功能性码头。

据实地调查,40平方公里土地在曹妃甸南堡经营区内,4月12日,该区管委会主任秘书向记者表示,内蒙古的这一“飞地经济”项目尚处于与省级部门接触的水平,尚未具体实施。

高热的“填埋地”

 

曹妃甸最吸引人的地方是,这里拥有填海形成陆地的特色土地资源,“不占用耕地就能提供大量土地”,曹妃甸管委会负责人向记者提供的资料显示。

曹妃甸据说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填海造地。 据河北省省长陈全国年介绍,曹妃甸的填海造地已经完成170多平方公里。 澳门面积约20平方公里,目前已经“填埋”了8个澳门的面积。 按照计划,曹妃甸工业区最终目的达到380平方公里,其中陆地310平方公里,水域70平方公里。 也就是说,曹妃甸必须填补18个澳门的面积。

2009年,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副局长刘心成表示,渤海周边入海要冲形势十分严重,被调查的案件大部分是非法填埋。 当时被揭发的违法造陆仅曹妃甸就有10余件。

北京大学教授汪劲此前对全国填埋情况进行调查后表示,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海域录取管理法》的规定,建成地50公顷需要国家批准,但各地建成后将达到成百上千公顷。

为了避免法律约束,沿海当地首先围海筑堤,形成一个个“格子”,每个“格子”的面积不超过50公顷,围起来后填平,最后形成整体,采取“化零为整”的方法。 曹妃甸的填埋场也是如此。

曹妃甸新区党政办公室主任王会良曾指出,“飞地”政策将比较有效地消除县(市)区开发建设的土地瓶颈。

近年来,国家实施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政策,严格控制农用地转用建设用地指标。 “年,唐山市土地诉求22.5万亩,其中农用地14万亩,未利用地8.5万亩,项目建设用地异常紧张,土地约束成为项目建设和经济快速发展的瓶颈。 ”

王会良认为,曹妃甸县(市)区临港产业园位于南堡浩汉盐滩,为建设用地,不受用地指标限制,各县)市)区在此拥有10平方公里左右的永久“飞地”。

根据曹妃甸工业区提供的材料,“曹妃甸岛后方滩涂广阔,浅滩、荒滩面积达1000多平方公里,不占用耕地,不需要移民和拆迁等。”

有了这一先天特点,该工业园区可以为临港产业和城市的快速发展提供充足的用地,可以比较有效地突破用地瓶颈。 因此,曹妃甸不会厌倦“飞地经济”的实践。

“飞地”合作模式

 

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薛渤海珣介绍,工业区实施飞地政策后,“飞地”的自主布局将带动临港产业项目快速发展,获得的利润将分成土地聘用公司所在地的全部财政。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调查表明,在利润分配上,初步建立合理的税收共享机制,结合异地转移公司与增产扩张公司的比例和基数,或在5年内实行比例法,曹妃甸和原区县对这两类公司均分利润。 曹妃甸利用这一点可以迅速发展临港物流、餐饮、服务等第三产业。

据记者调查,目前在曹妃甸形成的“飞地”还没有生产效果,具体的利益划分还没有值得阐述的样本。

资料表明,实施“飞地”战术的目的是完全利用曹妃甸港的地理特征,实现沿海城市与内陆城市的协调快速发展。 设立河北省开发区的11个城市中有8个是内陆城市,未能参加过去沿海城市的各种开发建设。 通过“飞地经济”战术,内陆城市拥有“出海口”、快速发展临港产业的基地和与海洋直接对话的平台。

关于“飞地”的组织结构和运营,在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工作的一位员工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曹妃甸采取“管委会+企业”的模式,从“飞地”成立曹妃甸项目管委会,招商、规划、建设等

在开发模式上,曹妃甸项目管委会负责规划管理指导协调,优先对城市建设、管理机制、项目引进等重要体制提出协调处理方案,投资、融资、开发、建设等过程充分利用政府管理下的投资建设企业进行。

为了克服“飞地经济”带来的两个地方政府合作的制度性障碍,曹妃甸飞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结合现实情况,实行属地管理和异地管理两种方法。

另外,为了消除两地区的信息传递障碍,在飞地城市和飞地城市特别成立了飞地指导小组,建立包括方案、规划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产业转移、项目合作等。

5月3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发表了《齐天乐曹妃甸放歌》一文。 “海疆福地曹妃甸,明珠火焰璀璨。 吹沙、深造、筑港……”身处巨大工业区的曹妃甸,在街头看不到酒店、酒店,停在路边的面包车上写着大大的“便当”字样,小贩们在漫天的尘土中狂奔。

专家的观点

 

土地资源紧张的飞地经济需要“降温”

 

经过记者李泽民从北京出发

 

在土地资源的掣肘下,“飞地经济”模式在全国各地效仿,相继产生了“飞地”。

 

人们期待着原本相互独立、经济迅速发展有落差的地区,通过“飞地”的婚姻,产生“互利经济”的果实。 这个模式在“十二五”开局之年热度不减。 在山东、湖北、广东、江苏、河北以及内陆的陕西、四川等地,“飞地”频繁出现。

5月2日,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刘维新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从“全国合一”的角度来说,“飞地经济”的现象非常不利于土地的全面管理、快速发展与协调。

虽然有不利之处,但“飞地”和“跳水地”之间仍存在不明确的制度、观念、优势等障碍,但“飞地经济”的“魅影”却在各地闪烁。

“飞地经济”在各地开花

 

用地指标越来越严格,就业价格越来越高,环境容量越来越小等,饱受多方面压力“夹缝”的东南沿海从以前就传到了产业,开始寻找“去处”,再次开始经济起飞。

山东省文登目前有30多个项目通过这种模式被引入当地经济开发区内,形成了新的产业集群。 在湖南长沙,其“十二五”工业快速发展规划提出,要鼓励和配合特色产业在外建设生产基地,形成“飞地经济”,促进本土快速总部经济的发展。

在工业总量与资源存量不对称的情况下,湖北省保康、广东省顺德、四川省德阳、辽宁省锦州等地,“飞地经济”遍地开花。

今年2月,安徽发布了《建立优势共享机制推进园区合作共建的初步构想》,计划以“飞地经济”为中心在皖江示范区推进与长江三角洲的合作共建园区建设。 这设想了安徽交给上海、江苏、浙江政府“净地”,由该组织开展建设和管理,独立经营,封闭运营。

树根逼近“飞地”?

 

在业内人士看来,土地要素是当前“飞地经济”不断崛起的推动力。

徐绍史国土资源部部长表示,“十二五”各地发展势头强劲,城市化速度不断上升,国土管理工作面临着如何保障快速发展和资源保护的困境。 为此,国土资源部将继续推进考核制度改革; 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国土资源有偿录取制度改革等。

正是国家对“地根”的不断紧缩,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资源的制约形成矛盾,寻求“飞地”成为必然。

社科院区域经济研究专家、经济学家徐逢贤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飞地经济”确实有促进经济快速发展、节约运价等好处。

但是,徐逢贤认为,如果两个地区之间在政府层面上没有达成共识,就会出现土地、资源、利益分成纠纷等许多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中国城市经济学会副会长刘维新也向记者表示,“飞地经济”几年前就出现在江浙一带,通俗地说,就是“因某地土地资源紧张,如何在其他地方种地”。

他表示,目前土地资源减排非常迅速,特别是东南沿海部分地区,占地现象非常严重,综合考虑各种原因,进行“飞地经济”是不恰当的。

刘维新指出,中国土地红线突破,城市化进程中房地产化加剧,大量土地资源消失。 因此,必须“退热”“飞地经济”。

许多障碍必须尽快明确

 

一方有土地,一方有钱,这样的合作看起来像是水到渠成。 但是,横亘在“飞地经济”之间的还有很多障碍需要时间和实践的验证。 以前的专家表示,“飞地经济”模式有助于建立产业转移的新平台,但必须注意不要转移高能、高污染的产业。

国家发改委国土开发区域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黄征学认为,飞地经济模式是探索区际快速发展方式之一,从未来快速发展来看,必须面对过渡过程中的环境保护问题。

黄征学表示,落地项目管理也是东部和中西部快速发展面临的共同问题,需要双方在人才、理念、市场层面共同协调。

目前形成的飞地经济模式主要有三种。 飞地投资性、飞地投资性、两地共投性。 但是,这些模式无一例外都会面临两地区之间的制度、优势、市场等多方面的考虑。

西南财经大学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区域经济学博士生导师赵曦指出,在土地制度上,对于跳出来的公司,跳水目的地政府或许能提供稍大的优惠,但对当地公司来说,这意味着不公平。 在管理制度上,如何管理“飞地”内的公司,究竟由我管理,还是由其他人管理,还是共同管理? 目前尚未找到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

而且,赵曦认为“飞地经济”存在结构性障碍。 “飞地经济”难以融入当地的经济循环,也难以在当地产生产业。 如果飞地低的生产结构和飞地的产业转移难以协调,“飞地”和当地经济的分离就会迅速发展。

在赵曦看来,特别重要的是双方面临的优势障碍,这是“飞地经济”的大难题,在“飞地经济”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总是存在优势冲突和优势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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