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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许金民

* * * ST大地( 002200,前收盘价10.08元) )的股票非法发行事件最近有了进展!

3月29日,企业接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裁定我院撤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判决,发回重审。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认为,*st大地已于4月26日公布年度报告,该企业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公布,或向会计师发布“负面意见”或“无法表达意见”的审稿报告,深入交流严重时,

不支持“原审级违法”

停盘一天后,*st大地今天宣布,3月29日,企业收到《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处理证券期货违法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十条规定,“涉嫌证券期货犯罪的第一审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同级人民检察院。

由于该意见尚未确定何时生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3月14日发出通知,第2条、第3条确定,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证券期货犯罪初审案件适用《意见》第10条的规定。 年12月31日以前提起公诉的证券期货犯罪案件,不适用《意见》第十条关于分级管辖的规定。

* * * ST大地事件提起公诉是在去年8月15日。 因此,该《意见》对原审法院管辖本案无效。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抗诉处提出的“原审级违法”,没有依法依据,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支持。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st大地案时间为3月15日,比通知发布时间晚一天。

裁定:发回重审

此次审判采用了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新证据。 新证据是对2008年至2009年*st大地半年来的报纸及其报告的司法鉴定。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新证据被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现并收集,但由于客观原因,侦查机关没有被收集。 这个证据有可能改变原判决有罪量刑的事实,符合相关规定,是案件的新证据。 何学葵、海报、赵海丽等人和企业提出的异议不成立,法院不采纳。

此前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证据不足,否认何学葵、海报、赵海丽等企业构成“发布重要新闻违规罪”。 昆明市人民检察院增加了新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关于审理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刑事起诉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原判决、裁定事实不明确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由上诉的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后,审理的结果如下: 且发现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指令再审期限的,可以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判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ST大地案再生波折 昆明中院终裁:发回重审”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撤销官刑一初字第367号刑事判决,发回原审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或者停止发售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定,无疑给*st大地带来了难题。

由于再审开庭时间尚不明确,*st大地已经预约到深交所于4月26日发表年报。 年报中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当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取决于最终判决结果。 如果公司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披露年度报告,公司的股票将被暂停上市交易。

另外,会计师对企业年度报告出具“否定意见”或“不能表达意见”的审计报告,经深入交流判断情况严重的,企业股份自年度报告公告之日起中止上市。 暂停上市后,如果第一份中期报告再次提出类似意见,认为情况严重,企业股票将面临中止上市的风险。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因为ST大地召开股东大会宣布停牌,如果没有事故,企业股将于下周恢复交易。

标题:“*ST大地案再生波折 昆明中院终裁: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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