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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曾剑

突然的股权纠纷,让st天一( 000908,收盘价8.38元)的涉矿之路充满了变量。

st天一今天公告,企业1月26日收到东宁县大东矿业有限企业来信,被告知1月23日收到《民事起诉书》。 黑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七○二队作为原告要求牡丹江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确认与第一被告遵化市大东矿业有限企业于2008年5月签署的《联合勘查开发绥阳镇洋灰洞子铜矿协议书》无效,原告依据该协议取得的600万元转让款为第一被告 原告依法确认原告为第三被告东宁县大东矿业股东,持有30%的股份,责令第二被告高雪东、第三被告在企业登记机关登记变更的原告依法要求第一被告赔偿原告损失715万元。

“大向东矿业现股权纠纷 ST天一涉矿生变”

st天一于年4月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企业计划非公开发行4亿100%万股股票,募集约25亿元收购高雪东所持东宁县大东矿业100%的股份。 企业想利用这次交易将业务扩展到有色金属矿产资源(铜金属)开采等新行业。 随后,st天一相继发布了关于此次非公开发行的公告。 公告称,非公开发行工作进展顺利。

但是,事件最近发生了突变。

据st天一介绍,上述诉讼案件主要涉及大东矿业30%的股权归属问题,大东矿业的股权是企业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的唯一标的。 因此,该诉讼的一些事项将严重影响企业的非公开发行。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东宁县大东方矿业股发生纠纷实属意外。 因为st天一日前发表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大东方矿业的历史变迁非常清晰。 2007年7月13日成立以来,高雪东一直是大东矿业的唯一股东,黑龙江省有色金属地质调查七○二队从未成为该矿业企业的股东。

那么,高雪东和大东矿业是隐瞒了股权纠纷,还是地质调查七○二队控诉冤情? 谜底必须等到法院审理结果出来。 根据法院发给案件当事人的传票,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月28日开庭一审上述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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