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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记者蔡艳终于打赢了佛山

漫长的诉讼,但市场也几乎没有了。

世界前500大医药保健品制造、服务业美国约翰逊-安德森和资产只有几千万元的民营公司广东佛山圣芳(联合)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圣芳) ),长达11年的“采乐”商标纠纷事件,

最终的胜利者是圣芳,但胜利还是输了。 “战斗”也在继续。 广东圣芳近日表示将进入固有最高院,继续控诉约翰逊-约翰逊的不正当竞争。

起源:

两家企业的“采乐”商标有差异

圣芳位于佛山市南庄镇的吉利工业园区,企业门口有多年前的“文明”工业区

“两个社长都不在,又出去拜访客户了。 ”圣芳办公室主任王英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 王英口中的“两位老总”是指圣芳总经理谭兆槐和销售总监郭锦盛。 “企业的生产面正在逐渐恢复,关键是销售。 诉讼持续了这么久,很多代理商都出去了,现在有两位老总想拜访客户,重建销售渠道。 ”

“说起我们的采摘洗发水,很多客户当时都很熟悉。 ’圣芳人不会忘记当时的盛况。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05年底,圣芳已拥有43条生产线,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销售,拥有上千名员工,是当地纳税人。 提供塑料瓶、包装箱、印刷的公司有7、8家,原料供应公司有20家以上。 [/BR/] [/BR/]“20世纪80年代,圣芳进入日用化工产品行业,1997年8月6日,圣芳前身南海市梦美思化妆品有限企业向国家商标局提交《采乐caile》注册商标申请,1998年10月14日批准注册并采用商品。 2002年6月20日,该商标经国家商标局批准转让给圣芳企业。 ”圣芳代理人、广东群立弘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谢子奇说。

““采乐”商标拉锯11年 “蚂蚁”圣芳扳倒“大象”强生”

此后,圣芳向企业品牌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来到黎明时分的现代语人,全年广告投入亿元,据司法部门认定,仅2002年4月至2004年6月,圣芳的正式广告费就达到了3.3亿元。

南庄镇委副书记陆顺莲向媒体透露,哪一年圣芳的“采乐”产品年产值近6亿元,每年纳税近100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1993年1月,美国约翰逊-约翰逊企业在中国注册“采乐”商标,将采用的商品认定为第5类人用局部抗菌剂。 1994年下属西安杨森企业获得许可,开始在市场上销售去头皮屑的药码“采乐”。

据谢子奇介绍,约翰逊在注册商标时,提交商标局的是手写采乐繁体字。 “所以,他们注册的是采乐手写的繁体字版,而我们圣芳采用的商标是‘采乐’活字的缩写,而且是中文和英文的表达形式(采乐caile ),明显不同。 ”

圣芳表示,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强生的办法已经擅自变更了注册商标,该行为已由国家商标局于2000年认定为违法,但持续多年,2002年强生注册了简体商标。

“这是他们证据中的疑点之一,也是我们相信自己正当性,多次11年维护自己权益的理由之一。 ”谢子奇说。

流程:

三次行政裁定三次司法判决

一种是药店出售的“采乐”药剂,另一种是普通商场出售的 “两者有很大的不同。 所属类别不同,强生的只能用于药品,圣芳的只能用于化妆品。 ”谢子奇说。

在表面上,两者的井水不犯河水,但实际上不能和平共处。 1998年11月,约翰逊-约翰逊企业要求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采乐”商标注册申请。 其首要原因是强生企业对繁体字“采乐”的复印件拥有专用权,争议商标和引用商标相似,因此双方发起了“拔河战”。

谢子奇表示,商标评审委员会分别于1999年和2001年作出终局裁定,维持圣芳“采乐”商标的注册。

但是,事件并没有就此结束。 2002年8月,约翰逊·安德森重提旧事,在第三次申请中撤销圣芳“采乐caile”的商标,添加相关销售报告、媒体广告、推广监测报告等证据,引用约翰逊的“采

“根据当时的商标仲裁条例和商标法的规定,商评委两次裁定驳回强生企业的申请。 强生企业不得向商审人员提出撤销申请,也不得向法院起诉佛山圣芳撤销“采乐caile”商标。 ’谢子奇想。

但是,商评委于2005年6月23日重新裁定约翰逊-约翰逊企业的申请,根据约翰逊企业提供的证据资料,认定其第五类商品的“采乐”商标为驰名商标,并以此为由注册圣芳。 这次的裁定书像冰水一样,一下子被挂在了圣芳的头上。 每年结束数千吨的大型生产线,大部分员工被遣返解雇,新建成的现场包装物堆积如山。 各地不断出现被罚款的指控,企业面临着被关闭的困境。

““采乐”商标拉锯11年 “蚂蚁”圣芳扳倒“大象”强生”

随后,圣芳与商评委的裁定进行了比较,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

2007年5月,北京第一中院做出圣芳败诉的判决; 2007年12月,北京高院维持中院一审裁定。

“唯一留下的希望是,一个月内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复审。 ’谢子奇当时对圣芳总经理谭兆槐说,最高法院受理的希望不大,但谭兆槐并没有放弃。 “我们相信合法权益应该受法律保护,我们相信是有道理的。 ”

此时,圣芳反复思考了什么是问题。 “然后,我们通过自己的途径调查了约翰逊在哪些补充证据上有问题。 ”谢子奇说。

2008年初,圣芳提出该案有6个疑点,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了最后申诉。

2009年10月22日,最高院采纳其中五种观点称:“强生企业自身未采用中国日本化品市场引用的采乐商标,其商标实际采用西安杨森企业的采乐酮康唑洗剂作为药品,在医院、药店,

为此,最高院在最终审查中裁定,圣芳的“采乐”洗发水商标和约翰逊的“采乐”药品商标,“可以在日化品和药品各自的相关市场共存”。

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终审行政判决书时,谭兆槐掩饰不住兴奋,几乎无法自拔。

中山大学法学院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教授认为,这样的判决成果是有道理的。 有两个理由。 一是商标委员会在商标认定手续上有缺陷,对案件有重大影响;二是沿海地区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越来越严格,“采乐”不能被认定为驰名商标就有证据。

在日化领域最费时间的企业品牌之战中,圣芳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影响:

虽然诉讼战胜了市场,但

“去年是我们最困难的一年。 ”王英表示,卷入诉讼,企业产品销售额大幅下降,代理商层出不穷。

但是,圣芳获得“采乐”洗发水的商标后,许多代理商已经决定回归。

正在努力恢复生产和销售,但圣芳目前正在着手固有最高人民法院,控诉约翰逊·约翰逊的不正当竞争。 “我当了多年被告,这次是原告。 ”

圣芳方面表示,此次诉讼的目的不是300万元以上的赔偿金,而是遏制强生企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上述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认为,圣芳指控约翰逊-安德森不正当竞争的事件,是否存在误解是关键,存在三种情况。 一是虚假推广扰乱了公众的决策。 二是商业中伤。 这很难判决,要看是否给圣芳带来了不好的评价。 三、圣芳可以起诉强生侵犯商标权,后者在前者批准范围内采用该商标的,将构成商标权侵害。 “以前业界有名的‘领子诉诸宝洁’是个好证据,这方面的事件在中国很多。 ”

““采乐”商标拉锯11年 “蚂蚁”圣芳扳倒“大象”强生”

就此问题,记者多次向强生中国企业发电,但无人应对。 杨森方面表示,暂时不回应也没有明确“采乐”的未来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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