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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佩莎记者在上海

审判近两年后,上海新长征集团前会长王妙兴一案最终宣判。

年11月15日下午,上海市二中院宣布,王妙兴因贪污、受贿、贪污,三罪惩处,判处无期徒刑。 迄今为止,王妙兴被追究9700多万元贪污、600多万元受贿、500万元职务侵占三项罪名。

法院最终评价王妙兴以贪污和职务侵占的资金归还所有新长征集团、长征镇政府等。 受贿没收。

9700万

王妙兴否认担任过普陀区长征镇镇长、党委书记、新长征(集团)有限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 2007年3月,上海市普陀区纪检部门开始调查王妙兴的有关情况,同年10月22日,王妙兴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逮捕。

根据上海市检察院的指控,2004年至2007年间,王妙兴在新长征集团第一次转制资产判断前,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账户间转移,将9700万元的集体经济价款列为新长征集团之一。 在事件之前,王妙兴掌握着对这笔资金的控制权。

在法庭上,王妙兴用于存放9700多万元资金的账外账户是在镇政府部分领导知情的前提下开立的,本人并无故意占用该笔款项的意图,纪委咨询他后的第二天,就已经积极镇政府

但是,在普陀区纪委调查新长征集团账目后,王妙兴指控财务人员将这笔账外账户和相关资产报送长征镇政府。

据也官也商权钱交易

普陀区检察院介绍,1994年至2007年的13年间,王妙兴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土地转让、项目开发、企业改革、股权转让 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指出,王妙兴亦官亦商的双重身份,是使他能够将公私有化,轻松进行权力和金钱交易的关键。 据

统计,截至2006年3月,上海新长征(集团)有限企业资产达到151亿元。 改革前的新长征由长征镇人民政府持有90%的股权,长征城乡建设开发有限企业持有10%的股权。

经过几次股权转让,新长征上海德泓投资有限企业持有50%股权,上海征辉投资快速发展有限企业持有30%股权,上海联欣科技快速发展有限企业持有15%股权,企业法人代表王妙兴持有5%股权

上海长征集团于2005年10月至2006年7月分三个阶段实现改革,全部资产转让价仅为1.7亿元。

最引人注目的是,2006年4月27日,新长征集团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第二次公开挂牌,出售长征镇政府持有的40%股份和长征城乡建设开发有限企业持有的10%股份。

这次产权交易引出了背后神秘的富豪颜立燕。 根据2006年6月18日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颜立燕旗下的上海德泓投资有限企业成为新长征的最大股东。

在此之前,新长征集团收回另一股东四川兴力达集团持有的股权转让给颜立燕,颜立燕支付上海兴力达商业广场股权转让金18亿元,新长征集团收到这笔款项后,

检察官指出,王妙兴利用企业两次转制的机会,大肆侵占国家和集体资产。 转载时请联系《每日经济信息》报社。 未经《每日经济信息》报社授权,严禁转载和镜像,违者必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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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13年疯狂敛财1.08亿元新长征原董事长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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