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22字,读完约2分钟

经记者黄志伟从北京出发

5月1日开始实施的欧盟《以前传入的植物药指令》,曾被认为会给我国向欧盟出口的中药公司带来灭绝的危害,但实际上可能不是。

4月29日,欧洲委员会发表软文公报,宣布欧盟《以前转达的植物药指令》将于5月1日起全面实施。 这表明从5月1日开始,未注册的中药将作为药品在欧盟市场销售,不得被采用。 中药一直属于植物药的范畴,并由此受到波及。 迄今为止,我国没有一例在欧盟注册的中药。 因此,许多人认为我国中药公司会受到严重影响。

昨天,中国医药保健商业进出口商会副秘书长刘张林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目前中药产业受到的影响不大。 中药目前向欧盟出口主要以提取物和中药饮片为主,很少以药品的形式出口。

另外,欧洲一点医药产业的领导者,用各种方法修订了5月1日正式全面实施的欧盟“以前传下来的植物药指令”,以免对中医等领域造成过度的冲击。

刘林表示,中药对欧盟的出口受阻对产业影响不大,但中药有国际影响力。 近年来,中药国际化一直备受瞩目,欧美作为巨大容量的医药市场,能否打开这两个市场,被视为中药国际化成功与否的重要指标。

2008年,我国欧盟中药出口额仅为1.93亿美元,中药出口额更是1000多万美元。 北京同仁堂、黄药业是中药国际化的领头羊。 记者从两家企业获悉,目前向欧盟出口不多。 北京同仁堂有关人士表示,同仁堂出口以东南亚为主,向欧盟出口较少,向大米出口以食品添加剂为主。

安邦咨询集团医药领域研究员边晨光表示,文化理念的差异是中药始终徘徊在欧盟和美国两大药品市场之外的重要原因。 在欧盟和美国,中药一直作为植物药存在,但两者的概念不同。 植物药要求显示比较有效的成分,而中药通常是复合药,由多种药剂混合共同作用。

标题:“出口不以药品形式为主欧盟设限未重伤我国中药企?”

地址:http://www.cssjsxh.com/cjbtzx/89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