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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孙嘉夏出生于江苏

在兰世立手中的东星集团中,目前支柱的旅游景点业务也面临着经营权难获的困境。

昨天( 8月17日,东星集团总裁助理兰剑敏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集团接到湖北省钟祥市大洪山相关管理部门的电话通知,将接管黄大仙洞景区。

在此之前,5月18日,钟祥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钟祥旅投) )致函东星集团,宣布解除2003年3月30日双方签订的《钟祥旅游开发建设合同》。 当时的合同约定,东星集团将投资开发钟祥境内的大洪山黄大仙洞景区、温峡水库景区等景点。 现在,“解除合同”的工作似乎要进入实质性阶段。

对此,东星集团表示,企业起诉钟祥旅投,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并被法院受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法院受理之日起,解除合同的通知被暂停,可以等待法院判决后再按照法院判决执行。 ’东星集团方面。

“我们将遵循法律程序。 ”钟祥市旅游局局长张道国说,张是钟祥旅团投票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2003年双方签订的《钟祥旅游开发建设合同》,钟祥旅游在钟祥市内的显陵、大洪山、温峡等3个景区内开发、经营、管理符合《钟祥市旅游快速发展总体规划》的未开发项目 其中,显陵景区显陵游客中心占地100亩,莫愁湖酒店占地200亩的温峡景区包括未征用温峡水库的岛屿和水面; 黄大仙洞景区包括占地40亩的黄大仙洞游客中心、占地40亩的黄大仙洞酒店、占地240亩的水磨坪度假村、客店镇灯村九组梨树湾及周边水面、游轮码头等。

“景点合约被要求提前解除 东星集团首要收入来源或“断流””

双方承诺,东星集团方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投资额达到1亿元以上,独资开发建设这些旅游项目,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合同期限为从2003年3月30日开始到2043年3月30日为止的40年。

这也是兰世立掌管东星集团时签下的大合同。 “在随后的7年中,企业投资11亿元建设钟祥国内众多景点项目。 ”东星集团方面说。

东星航空破产清算后,景点门票现在成为集团最重要的收入来源。

根据当时的约定,钟祥旅社不得在景区周边建设类似项目。 在东星集团征收的岛屿和水面范围内,未经同意,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内水面从事旅游项目的经营。 另一方面,显陵、黄大仙洞游客中心建成后,两景区门票由东星集团方运营管理,东星集团每年需缴纳显陵文物管理处200万元门票收入,以200万元为基数,新增部分按2:8比例分成,其 在黄大仙洞景区,东星集团每年需要支付30万元的门票收入,以30万元为基数,每三年增加10万元。

“景点合约被要求提前解除 东星集团首要收入来源或“断流””

“其实刚开始的时候,观光地的经营状况相当好。 我们也希望经营状况好转。 之后,发生问题的原因第一是东星航空的破产。 ”张道国说。

“东星航空”事件后,钟祥景区的经营也受到了影响。 钟祥方面也打算寻找新的投资机构,转售企业在钟祥正常经营的项目。 ’据东星集团称。

截至今年5月18日,钟祥旅向东星集团发出《通知》,称双方于2003年签订合同后,钟祥方面按照合同约定,将相关景区的旅游资源和相关资产移交给东星集团。 但是,东星集团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由于借款金额巨大,拖欠履行到期债务,钟祥国内的所有资产被法院扣押,进入了判决拍卖手续。 “由于你们企业目前的经营状况明显恶化,加上经营资产被扣押执行,导致不能继续履行该合同,从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因为我们决定解除与东星集团方面的合同。

“景点合约被要求提前解除 东星集团首要收入来源或“断流””

对此,兰剑敏昨日表示,集团接到景区相关管理部门电话,此前钟祥旅投所发出解除合同信已有3个月,大洪山管理当局将接管黄大仙洞景区。

这意味着东星集团将失去最丰厚的现金收入。 兰剑敏向记者透露,东星集团于7月被湖北省高院起诉并受理。 东星集团在起诉书中要求钟祥旅投方继续履行合同,判决不继续履行合同的,赔偿企业建设投入和经营利润损失9787万元,并向钟祥旅投等被告承担擅自解除合同的违约金300万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通知形式单方面解除合同,被通知一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在三个月内向法院起诉,自法院受理之日起解除合同的通知被暂停时效,法院作出判决后可以按照法院的判决执行。 ”东星集团方面说。

“东星集团的问题非常多和复杂。 ”张道国说:“关于是否引进新的合作者等问题,我们将遵循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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