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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张敏从天津出发

刘连和在回答民间资本进入矿产行业的相关问题时做出了上述表态。 他强调,对于矿产投资行业,在制度上没有对建立一切结构的排斥性规定。

去年5月,国务院正式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吸引民间投资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新非公36条》,建议逐步开放矿业、能源等垄断行业。 但是,民间资本进入步伐依然缓慢,煤矿行业暂停了民间资本开采权申请,被称为“国进民退”。

国土部矿产开发管理司金属处长刘忠说,矿业投资的门槛越来越高,公司需要做大做强。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接受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现场采访时表示,近几年来,很大比例的参与者表示,私募股权和开采权的申请迟迟未得到批准,矿业对私募股权似乎仍有隐形的障碍。

对此,刘连和表示,只要是符合国务院制定的产业政策目录要求的行业,民间资本都可以进入,外商投资必须遵循外资投资目录的要求。 另外,没有设定新的阈值。

他还强调,对于公司的所有组成,现有的制度没有排斥性的规定。 也就是说,在投资矿业的制度上,对民间资本没有限制。

11月6日矿业大会开幕式当天,国土资源部副部长汪民表示,随着矿业市场投资增速加快,将继续向民间资本全面开放矿业权市场。 这也被认为是对上述问题的应对。

国土部新闻中心研究员刘树臣近日表示,不仅投资价格高,民间资本进入矿业还存在政策、法律和地质资料真实性三大风险。 其中的政策风险主要是指对迄今为止出现的现有民间投资的低补偿。

在许多业内人士看来,民间资本的另一个困境是我国对高质量矿产的“保护性开采”。

刘连和表示,煤炭作为战术矿种,其目的是避免出现本世纪初煤炭产能过剩的局面。 他在昨天的会议上表明,国土部正在研究从明年开始,与各省新的矿业权数量的设立和“完全应该维修”的矿业权数量的减少联动。

关于“联动”的含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地方新申请设立矿业权将涉及到上一年度合并减少的矿业权数量,特别是“应整治”的矿业权数量。

标题:“国土部:继续向民间资本开放矿业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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