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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曾剑

6月29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通报了两起未按规定公布超比例持股新闻的案件。

据悉,魏辰阳打着旭飞的品牌进行了投资,但目前银润投资( 000526元,收盘价7.99元)没有报告和披露相关持股情况。 根据证券监督委员会的调查结果,魏辰阳实际管理的“刘某”、“焦某”等5个证券账户在年3月2日~7月19日期间通过股票交易共计持有“旭飞投资”5%以上的股票,但魏辰阳没有透露相关情况。 证券监督委员会认定魏辰阳的行为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责令魏辰阳改正,给予警告,并处50万元罚款。

“证监会查处超比例持股未信披案”

另一个事件是刘锦荣挂牌的银商城业( 000982,收盘价9.68元)未公开事件。 经查询,2009年1月16日~7月15日期间,刘锦荣委托朱某和王某操作“黄某”等17个资金账户(以下简称“黄某”账户组)买卖银商城股票。 “黄某”账户集团2009年3月25日持有银商城业股份953.9万股,占该企业发行股份的5.75%,首次超过5%。 2009年4月3日,“黄某”账户集团持股比例最高,达到8.84%。 2009年3月25日至7月15日,20个交易日持股比例超过5%。 刘锦荣利用“黄某”账户集团持有中银商城已发行股份的5%时,未按规定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向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或通知上市公司,在上述期间内继续买卖该股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定刘锦荣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对刘锦荣给予警告,决定罚款60万元。

“证监会查处超比例持股未信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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