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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李智

根据本网报道,中国“证券公司老鼠仓”第一案——西南证券原副总裁兼证券投资管理部社长季敏波利用未公开新闻交易罪案——23日一审判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季敏波犯利用未公开新闻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60万元。

经法院审理,季敏波在2008年9月至年8月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获得的未公开消息,认购或出售20多只股票,张某认购某林业股,成交额5460万元,非法获利53万余元。 事发后,季敏波向西南证券赔偿经济损失42.2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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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国内“券商老鼠仓”第一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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