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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郑佩珊

去年6月中旬上市的新股百隆东方( 601339,收盘价8.26元) )成为两市业绩变化最大的新股之一。 企业今天预测,实现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比去年同期减少55%~80%。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由于去年上半年业绩发生变化,百隆东方及其3名高管于当年10月收到宁波市证监局的警告函,负责百隆东方上市项目的推荐机构中信证券及其推荐代表也发出了警告函。

目前百隆东方去年业绩跌幅超过50%几成的事实可能意味着中信证券及其保荐代表将面临监管部门的进一步处罚。

去年的业绩为55%~80%/

百隆东方是去年主板的“变脸王”之一,上市短短半年,百隆东方全年净利润减少55%~80%,归属于年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亿5100万元。

百隆东方在公告中解释说,受全年高价棉价的影响,全年企业主要原材料棉价达到历史高位,企业全年库存原材料价格维持在较高水平,企业主要经营业务价格也维持在高位,使企业毛利率空之间大幅减少。 国际经济形势没有好转,国外棉花和国内棉花价格差距较大,色纺销售产品价格下降,企业毛利润水平下降。

但这一说法难以掩盖百隆东方上市前业绩下滑的事实。 为此,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证监局于去年10月向百隆东方和企业三位干部开了第一张票。 罚单显示,首次公开募股申请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后,到发行结束前,百隆东方业绩大幅下滑,但百隆东方未向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证明,未制作招股证书或作相应补充公告。

“百隆东方业绩预降超50%红线 中信证券或面临追责”

中信证券或追加处罚/

即使百隆东方业绩发生变化,保荐机构也无法逃避责任,在百隆东方被处罚后,去年11月,中信证券和两人保代也收到了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罚单。 证券监督委员会表示,百隆东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项目尽职调查过程中,中信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未能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发行人年来业绩大幅下降的情况,经证券监督委员会出具的关于重要事项的承诺书如实证明,

“百隆东方业绩预降超50%红线 中信证券或面临追责”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推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采取对中信证券发行警告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另外,根据《证券发行上市推荐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从年10月26日至年1月25日,不受理中信证券推荐代表张宁、刘顺明颁发的行政许可相关文件。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此次处罚措施并未确定相关管理办法中规定中信证券违规行为,只是未能对保代履行3个月停止受理的处罚。 但随后,中信证券推荐的另一家上市公司东吴证券( 601555,收盘价8.14元)因上市首年业绩大幅下跌50%以上,二人保代采取了9个月不受理行政许可相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目前,百隆东方上市第一年业绩跌幅已经超过50%的红线,但根据《证券发行上市推荐业务管理办法》第72条第2款,公开发行证券并在主板上市的当时营业利润比上年下跌50%以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在确认之日起3个月至12个月内不受理相关推荐代表具体负责的推荐; 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相关人员推荐代表的资格。 由此可见,中信证券有可能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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