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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曾剑

由于儿子金星钛白向“偷偷”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李建锋等3人和企业股东郑志锋缴纳了100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核心钛白( 002145元,前收盘价10.41元)由企业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人员占用企业资金。

为实际管理人员缴纳1000万税款

中核钛白今天宣布,1月21日,企业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所涉及的金星钛白100%股权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此次重组完成后,李建锋、郑志锋、陈富强、胡建龙分别持有企业29.55%、10.9%、8.05%、6.07%的股份。 其中,李建锋、陈富强、胡建龙为一致行动者,持有企业43.67%的股份,是企业的实际控制人。 上述重组完成后,李建锋等4人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万元用于股权转让。

“子企业代人交税 中核钛白实控人违规占款1000万”

但是,核心钛白的“业主”们本应该自己支付的这笔费用,却被上市公司买下了。

据中核钛白介绍,3月25日,企业全资子公司金星钛白相关人员未履行审批手续,也未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报告,鞍山市地方税务局经济开发区分局从金星钛白账户代扣代缴李建锋等4名股东个人所得税,共计1000万元

正是金星钛白的“自愿”行动占用了核心钛白的资金,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或其相关人员提供的资金余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占上市公司近期被查处净资产的5%以上,1个月内无法处理的,构成相关人员占用资金的情况。

据中核钛白称,相关人士等已于5月7日将占有的资金1000万元返还企业。 企业对发生违反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的一些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表示深深的歉意。

资金的占有频繁发生

事实上,这是最近曝光的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的第二例。 4月底,根据宏磊股份( 002647,收盘价7.63元)公告,被大股东起诉4.74亿元(含利息1121万元),随后企业被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的问题可以说是a股市场的顽疾。 2003年和2006年,监管层都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特别集中的整治。 2003年,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和相关人员资金往来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其他相关人员与上市公司之间发生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中,必须严格限制上市公司的资金占有 2006年,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又单独发布了《关于清理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员工的通知》,要求各上市公司抓紧处理不足问题。 同年,沪深交易所集中曝光了曾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其子公司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子企业代人交税 中核钛白实控人违规占款1000万”

没想到的是,尽管监管层进行了大幅整顿,但这种疑难病还没有完全根除。 在复苏的今天,上市公司的资金被非法占有一事层出不穷,但监管层是否会对此再次“放剑”,无疑备受市场关注。

标题:“子企业代人交税 中核钛白实控人违规占款1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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