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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彭小东从北京出发

今日( 6月27日)晚,北大荒( 600698岁)为保障5亿元拆借资金的安全、降低风险,旗下子公司“黑龙江岱旸投资管理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岱旸企业)收购自然人尹作鹏为哈尔滨乔市房地产开发有限企业)以下

收购前,乔市企业注册资本4000万元,其中岱旸企业持有48.78%,王秉栋和乔治分别持有24.39%、尹作鹏持有2.44%。

收购后,岱旸的持股比例将从原来的48.78%上升到51.22%,成为控股股东。 据悉,收购对价为尹作鹏实际股本出资100万元,加上实际出资之日起至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止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北大荒方面解释说,收购尹作鹏持有乔企业2.44%的股权,是为了更有效地保障5亿元借贷资金的安全,降低风险,绝对控制乔企业。

但实际上,自然人尹作鹏是北大荒汉枫农业快速发展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汉枫企业)的总经理,汉枫企业是岱旸的“兄弟企业”,同为北大荒三级子公司北大荒鑫亚经贸有限企业旗下。

一位研究证券法的律师认为,岱旸企业和尹作鹏是相关人员,在此次收购之前,北大荒实际上控制了乔市企业。

乔的内部人士也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岱旸企业和自然人尹作鹏同属“北大荒”旗下,股权之和达到51.22%。

北大荒公告称,“5亿元拆借资金”是指岱旸向乔市累计违规5亿元输血。 在这5亿元资金中,3.1亿元直接移交给当地政府哈尔滨道里区的小屋改建,风险较小,但1亿9千万元下落不明,正在立案侦查中。

乔的内部人士表示,在这1亿7000万元中,岱旸收回8200万元“体现利润”,7000万元已用于土地购买,1300万元用于企业3年运营,“账面上还有2500万元” 但是,这个说法与北大荒6月18日发表的公告有“四大争论”。 (详细情况请参照本报6月18日13版《北大荒发表1亿9000万资金的去向,双方仍有争议》。

北大荒公告称,如果1.9亿元资金无法收回,有可能的赔偿,企业年损益将受到-1亿元左右的影响。

标题:“收购2.44%股权 北大荒绝对控股乔仕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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