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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曾剑

继两面针( 600249,收盘价5.66元)之后,今年又有一家上市公司被要求征收“限制抛售股票”的收益营业税。

海南岛( 600238,收盘价8.10元)今天宣布,企业11月19日收到海南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以下简称地税稽查局)的《税务解决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部分事项报告书》。 地税稽查局要求企业再交付销售三安光电( 600703,收盘价21.85元)小非所得收益的营业税和其他税费共计2219.85万元。

目前,我国对公司“限股转让”是否为金融商品买卖行为尚未形成确定的统一看法,因此地方税务部门没有征收营业税的统一标准。 分析师表示,从今年的两起“附加税”事件看,税务部门或“公司转让股份应交纳营业税”的认定逐渐统一。

今年的利润预先减少了1200万美元

公告称,地税稽查局对海南椰子岛地方税收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认为,企业2009年2009年间出售三安光电小非按原价计算所得收益应缴纳营业税1941.21万元、附加税198.33万元、共计2139.55万元。 并且海南椰岛被要求补缴年销售税24.34万、年公司所得税15.46万元等费用共计80.30万元。 共计2219.85万元。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除要求上述少纳税金加滞纳金1153.06万元外,地税局还将对海南椰子岛处以罚款40.66万元。

据海南岛介绍,三安光电股份是企业2007年与福建三安集团有限企业联合重组天颐科技获得的非流通股,于2009年9月7日以后逐渐解禁上市流通。 企业认为,由于大小非解禁前无法流通的特殊性,解禁后抛售不同于二级市场买卖股票,未完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第四款的有关规定,目前国家没有确定的政策规定,海南省也没有确定的政策规定。 企业多次主张海南地税局及检验局和这几个事项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之前不征收营业税,但没有被采纳。

“转让解禁限售股 海南椰岛被追缴逾2000万税费”

据此,企业对上述几个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预计全年当期利润将减少1193.72万元,期初留存利润将减少2219.85万元。

上市公司有弥补税款的可能性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正如海南椰岛所说,在“限股转让”是否征收营业税的问题上,我国目前尚未形成确定统一的观点。

资料显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从2009年开始,所有公司从事金融商品买卖,都必须就买卖差额交纳营业税。 但是,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这是因为“股份出售限制转让”的定性不同会产生不同的税务解决结果。 结果各地税务部门对企业转让股既不征税也不征税,没有统一的标准。

这已经是今年第二家被要求追加征税的上市公司。 2月23日,两面针因此前出售中信证券( 600030元,收盘价12.56元),被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共计1297.41万元。

有分析师认为,从上述例子来看,税务部门可以解释为逐渐统一确定“公司转让股份应交纳营业税”的认识,未来一些上市公司也可能面临“补税”的问题。

标题:“转让解禁限售股 海南椰岛被追缴逾2000万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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