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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曾剑

三川股份( 300066元,收盘价17.65元)今日公告称,企业于3月21日收到江西省证监局《江西省三川水表股份有限公司监管关切函》。 江西省证监局要求企业立即公开控股甬岭水表去年12月与曙光房地产签订的《资本投资协议》的几个事项。

根据三川股份今天公布的情况,甬岭水表年12月16日与曙光房地产签署《资本投资协议》,甬岭水表以2000万元投资曙光房地产位于台州市黄岩区的项目名为“曙光馨园”的建设中的房地产项目,约定期限为1年, 曙光房地产每年5~11月分三期向甬岭水表支付保底利润1100万元。 投资周期结束时,如果实际收益超过保底收益额,曙光地产将根据实际收益额支付给甬岭水表。 关于子企业的上述投资行为,三川股份至今尚未公开。

“子企业未披露对外投资 三川股份收监管函”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如果曙光房地产履行协议,甬岭水表初期投资2000万元,一年可获得1100万元保底收益,投资利润率达55%。

资料显示,曙光房地产是曙光控股集团控股公司,曙光控股集团是国家住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公司,具有建筑领域(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注册资本30078万元。

三川股表示,上述对外投资的目的是充分利用资金,提高账面资金的采用效益。 而且,根据交易对方对投资收益保证的约定,该对外投资若干事项的实施将提高甬岭水表的经营业绩,对企业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因为考虑到投资周期短,投资建设中的房地产项目前景良好,没有很大的投资风险。

标题:“子企业未披露对外投资 三川股份收监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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