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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李智

无论是定期的报告公开,还是业绩预告、业绩快报的公开之前,都有限制控股股东和企业高管减持的“窗口期”。 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理由,每年都会出现违规的例子,减收者也要支付金额不同的罚款。 今天,另一个违规案例表明,恒邦股份( 002237,收盘价13.55元)的控股股东,为自己的“不小心”付出了2000万元的代价。

今年1月28日,恒邦股份公告称,企业接到控股股东烟台恒邦集团的通知,出于自身生产经营投资的需要,恒邦集团计划从年1月28日起未来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企业部分股权,减持的股份为企业总股本

不到一个月的2月24日,恒邦集团通过约大宗交易减持,以13.79元/股的均价减持1600万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51%,覆盖2.21亿元。 当时恒邦集团还表示,不排除今后6个月内继续减持。

另外,2月28日,恒邦股票发表了年度业绩快报。 报告期内,恒邦股份主要产品产销量有所增加,但由于产品市值下降,归属于企业年度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1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7.02%。 业绩报告公布后,业内人士表示怀疑。 从时间点来看,恒邦集团的减持行为发生在业绩快报公布前的“窗口期”。

今日,恒邦股份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恒邦集团减持行为违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业绩快报公告10日内不得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深度交流所规定。

据恒邦股份称,控股股东恒邦集团2月24日减持股份时,事先不了解企业《年度业绩快报》的财务数据等新闻,不是利用内部新闻交易。 交易时点没有影响企业股价波动的敏感新闻,企业2月28日公布的业绩快报相关数据也在上次业绩预告范围内。

恒邦股份表示,董事会要求控股股东恒邦集团进一步证明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和审慎操作增资、减持企业股份的行为。

并且,企业控股股东恒邦集团就此次违反股权减持行为向广大投资者道歉,并于3月28日将此次交易利润额中的2000万元上调至恒邦股份。

标题:“窗口期减持违规 恒邦股份控股股东“自罚”2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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