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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王一鸣

证券交易所昨日发布《关于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等业务限制相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上市公司股东在1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接近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或者 然后,上证所相应地指出:“关于实施<; 上市公司解除库存股出售限制的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业务规则。

昨天( 16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督管理专家事务所顾问宋清辉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其意图是明确监管层与市场的关系,“市场需要管理的东西才能发挥市场的作用”。

并且指出,二级市场可以减持1%以上的股票,会给市场带来一点压力。 其次,“不再被当做异常交易行为来监管”,今后上海市上市公司的大小非掩饰得更明显了。

此外,交易官员认为,取消证券交易所的《通知》和《指导意见》,或减少了集中精力进行大宗交易过桥的套利机会。

二级市场可以减持1%以上的股票

上证所相应地指出:“关于实施<; 规定上市公司解除库存股出售限制的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业务规则,确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客户证券交易行为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不再适用解除限售股权转让和参加融资融券交易的规定。

沪股相关人士表示,《通知》是配合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取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股权转让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发布的,《指导意见》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在一个月内减持1%解除限售股权的,通过大额交易系统转让。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介绍,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4月20日发表了上述《指导意见》。 证券交易所、深交所分别就解除库存限制股票在大宗交易系统转让的相关问题发出了通知。

当时,证券监管委员会信息发言人表示,大宗上市公司解除存量限制股权转让将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进行,有助于减轻对二级市场的压力,缓解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对价格形成机制的冲击,稳定投资者对存量股权减持的心理预期

《指导意见》于年2月12日废除。 上海证券交易所全体负责人表示,《指导意见》废除后,解除限制销售的股票转让不再受上述限制。 上证所通过发布《通知》完成了《指导意见》相关规则的签订工作,协调了限售股权转让等业务的监管要求。

《通知》公布后,上市公司股东一个月内解除限制出售的股票超过1%的,可以自主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法转让,解除限制出售的股票参加融资融券交易也没有特别限制。

变得大非套现或更隐蔽

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通知》的影响,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专家事务所顾问宋清辉对记者表示,如果二级市场能减持1%以上的股票,将对市场造成一点压力。 比《通知》更重要的是,“上市公司股东在一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解除抛售限制的股票约占总股票1%的,不再被视为异常交易行为”。 这给今后沪市上市公司大股东的现金化带来了监管挑战,不再被视为异常的交易行为,因此大小非现金化将更加被掩盖。

“上证所松绑限售股转让 1个月减持超1%不再受监控”

宋清辉还指出,这也是监管层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多层资本市场建设的具体安排,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决定性作用,明确监管层和市场,“市场需要管理的东西才能发挥市场作用”。

他预计下一个深度交流所也将“调整解除限制出售股份转让监管的要求”。

昨天,专注于上海某大宗交易的私募投研相关人士告诉《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取消上证所的《通知》和《指导意见》,或专注于大宗交易减少了过桥的机会。 迄今为止,业界采取的操作模式是,通过大宗交易的方法,从上市公司打算减持的大小非那里折价收取筹码,在第二个交易日从二级市场出货并兑现,从而获得收益。 但是,今后上市公司的大小可以在二级市场和大宗交易之间选择。

“上证所松绑限售股转让 1个月减持超1%不再受监控”

证券交易所昨日确定,股东在减持解除抛售限制的股票时,也必须按照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新闻披露义务。 另外,《通知》不涉及限制股权出售和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权益变动等相关规定。

标题:“上证所松绑限售股转让 1个月减持超1%不再受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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