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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袁君从上海出发

11月3日下午,浦发银行和兴业银行均发布公告,宣布同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查委员会审核稿件,通过该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申请。

浦发银行公告称,11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查委员会审查了上海浦东快速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非公开优先股发行申请。 根据审查结果,企业通过了优先股的非公开发行申请。 企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决定后,另行公告。

根据兴业银行公告,11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查委员会年第188次会议审查稿通过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国内优先股的申请。 企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决定后,另行公告。

今年4月,浦发银行公布了优先股的预案。 企业计划向200名以下合格投资者发行总股数在3亿股以下的优先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筹集到300亿元以下资金的资金用于按照相关规定补充企业其他一级资本。 其中年发行量不超过1.5亿股,募集金额不超过150亿元人民币。 上述方案于今年8月获得银监会批准。

9月2日,兴业银行也宣布,该银行优先股计划经银监会批准,同意该银行不公开发行3亿股以下优先股,募集金额不超过300亿元,按相关规定计入企业其他一级资本。 其中,年发行量不超过1.3亿股,募集金额不超过130亿元人民币。

至此,继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之后,浦发、兴业成为首家被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发行优先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标题:“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发行优先股申请获证监会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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