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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蝉郑佩珊经记者正忙于起诉来自广州、上海

的香港周刊霸王集团,自己也遭遇了客户的起诉。 霸王洗发水被曝光为“二恶烷事件”后,客户首次将霸王从舆论评价上升为司法起诉。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报道,昨天( 7月27日),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未受理王律师的起诉立案。

据起诉未被受理

《法制晚报》报道,起诉霸王洗发水的是王姓律师。 王律师于6月12日购买49元霸王洗发水后,香港媒体曝光霸王洗发水中含有致癌物质二恶英。

王律师认为,作为生产公司,应该保证产品的质量,不危害客户。 作为商业公司,对产品质量也负有经营责任。 在他看来,二恶烷暴露后,霸王制造商不退钱给客户的方法不对客户负责。 而且,该制造商未将国家明确禁止采用物质的二恶烷写入产品成分,并告知客户。

而王律师认为,星成龙曾经为二被告生产经营的产品进行广告,使原告相信产品的质量和效果,促进原告的支出行为,法律第三被告对此应承担连带责任 为此,起诉霸王洗发水制造商,王律师将经销商家乐福和广告代理商成龙一起告上北京朝阳法院。 法院要求第二被告家乐福返还货款49元,赔偿精神损失1000元。

昨天上午,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未受理王律师的起诉立案。 理由是王律师提出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和该产品危害了自己,不能提供相关证据。

据悉,目前王律师表示将寻找合适的鉴定机构以获取相关证据。

可以用三种方法提出质疑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致电上海质监局12365向热线投诉,有员工需要比较产品效用提出质疑的, 一是客户需要与制造商联系,制造商需要出示其鉴定书等。 二是厂家不承认虚假广告的,由客户委托国家第三方机构检查,检查产品是否含有防止脱发的成分,查出确实没有这个功能,由质监局进行厂家和客户之间的调节; 三是诉诸法律,法律依据是这个第三方机构的检查报告。

“客户起诉霸王未获法院受理”

对于这位顾客起诉奥特曼的案件,张韬律师表达了自己的意见。 张韬是北京工资评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他要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政府新闻中公布奥特曼洗发水提取样品中二恶烷含量等新闻。

张韬表示,该客户起诉的案件有问题,起诉的是损害赔偿,但在本案中,客户无法说明发生了损害事实,也无法要求赔偿损失,更无法提及精神损害赔偿,立案也很容易。 根据

张指令,客户可以考虑从侵害客户的知情权、选择权的角度进行诉讼。 因为霸王洗发水没有注明产品包装中含有二恶烷,直接侵害的是客户的知情权,也包括选择权。 必须让顾客知道产品中含有什么成分。 根据《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化妆品必须标注所有成分,既然产品中含有二恶烷,就必须标注。 但是,目前客户很难提起这样的诉讼。

“客户起诉霸王未获法院受理”

如果代言的产品有问题,代言人是否有责任,需要看代言人在推荐过程中是否有错误。 如果代言人不知道产品有问题,轻易试用也不能使用的话,要求代言人负责就不容易了。 如果代言人不负责任,不了解产品的质量、性能,我就直接推荐。 代言人实际上有过失,但在目前的法律状况下,追究责任并不容易。 假设成龙真的使用了这个产品,“他认为效果很好”,必须去推荐,让他负责也是不现实的。

“客户起诉霸王未获法院受理”

法律界人士认为,我国立法机关、相关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规则,规范明星代言人,在这些代言人的案件中有必要区分代言人过错的大小。 如果明星代言人主观上是故意的,则有绝对的过失,也有与制造商一起欺诈客户的嫌疑。 转载时请联系《每日经济信息》报社。 未经《每日经济信息》报社授权,严禁转载和镜像,违者必须追究。

“客户起诉霸王未获法院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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