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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记者汤白露从北京

出来时,昨天( 12月8日(关于央企海外大亏的报道掀起舆论漩涡。 该报道称,“我们发现,海外国有资产基本上是虚假的,海外损失只是冰山一角。 ”。

关于这一说法,国资委有关司局人士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总体而言,央企海外投资获利丰厚,回报颇多。 当然,我们正在尽力避免个别项目的损失。 ”

据指出,“海外大亏”的报道不真实

相关报道称,“国资委关闭了4万亿元海外资产,损失已只是冰山一角”。 具体来说,在本文中,

其中之一是,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中国中央企业增加了海外投资,海外资产风险日益显现。 其二,个人代理境外产权是央企境外资产的最大“出血点”。 其三,国外国有资产基本上是虚假的,已经明显的损失只是国外国有资产损失的冰山一角。

上述说法,上述国资委有关司局的人员逐一进行了说明。 该人士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据统计,2008年央企海外资产利润占当时央企总利润的50%左右。 2009年下降到37.7%。 但是,中央企业在海外也很赚钱。 ”

国资委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底,108家央企投资涉及境外机构5901家,央企境外资产超过4万亿元,占央企利润总额的37.7%,部分为 “由此可见,央企海外资产整体盈利,赚了不少钱。 ”上述人士表示,国资委鼓励央企“踢世界杯”,积极参与国际竞争。

但是,关于“个人持有境外资产”,他表示:“这种持股代理多发生在改革开放初期,目前国资委正在加强审查,不再批准新的个人境外持股。”

另据介绍,与央企海外大亏相比,最严重的是中航油、中信泰富等海外大亏。 但中信泰富不是国资委监管的央企。 中航油损失的根源是原油期货合约,而不是实业经营的损失。 这就好比2008年国航、东航等央企参与衍生品交易造成了巨大损失。

国资委2009年12月初透露,共有96家央企参加的衍生品合同总市值1250亿元,形成114亿元浮动净亏损。 但之后,随着国际原油的涨价,这些赤字已经转化为利润。

国资委通过扩大调查规避风险

记者了解到,平时提到的“央企海外投资”主要是对实体经营项目的投资,这部分投资近期属于沙特阿拉伯。 这次的大亏正在引起国资委进一步的审查。 这些人指出,央企海外投资原则分为两部分风险。 部分来自实体经营项目。 其他部分是与海外的对冲合同。

“关于原油等衍生产品合同的大亏损,这是与国际投资银行的期货交易,不是中央企业对境外实体经营项目的投资。 这几个应该加以区别。 国资委相关人士解释说,“在实体经营方面,中央企业利润非常丰厚”。 这不是放松中央企业在各方面的风险管理,而是首先要搞清楚投资类型,进行更有效的管理。 ”。

国资委前副主任李伟指出,国资委今后将加强对央企对冲等衍生品交易的监管,严格控制合同风险。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国资委内部获悉,真正需要观察的损失是中铁在沙特阿拉伯建设的轻轨项目,这笔41.53亿元的损失正在索赔中,尚无定论。 11月初,中国铁建派出由副总裁组成的项目小组向沙特阿拉伯提出索赔。

据有关信息显示,中国的中铁建设本来计划停产亏损,最多可能损失12亿元。 但是,中国的中铁建设综合多方面的因素并没有停止。 这充分证明了沙特轻轨项目不是以盈利为唯一目的,而是体现了中国央企在海外的社会责任。

11月29日,国资委副主任孟建民率团抵达赞比亚,前往中国有色矿业集团在赞出资公司进行调查。 当天下午,中国有色集团社长罗涛就鲁安夏铜业有限企业、集团对投资表示赞赏一事进行了报告。

孟建民指出,这次调查主要是考察中央公司“走出去”的战术情况,听取国外公司的建议。 为了提高这次调查的对比性,孟建民带走了国资委财务监督考核评价局局长沈莹、国资委外事局副局长徐爱波等核心负责人。 记者表示,明年国资委将增加对央企海外投资公司的实地考察,以规避投资风险。

更早的11月26日,国资委专门召开了中央公司法制工作座谈会。 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会上表示,随着央企主要资产和业务的下沉,子公司面临的法律风险逐渐提高,子公司的违法行为使母公司面临经济损失,直接承担法律责任。

最新的例子是墨西哥湾漏油,突破了母子公司的有限责任。 母公司英国石油公司为了解决漏油整体损失达399亿美元,大大超过了企业当初的估算。 这个例子是中央企业在海外投资时必须事先警惕的新情况。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从国资委内部获悉,国资委正在抓紧起草对央企子公司履行职责情况的指导意见。

海外投资批准权限有望扩大

“但有风险并不意味着压缩中央企业进行海外投资或撤回海外投资。 ’接近国资委的权威人士对记者说。 在上述法制实务座谈会上,黄淑和要求央企重视并购重组和国际贸易摩擦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据国资委统计,2009年共有67家央企扩大对外并购,被并购公司达771家,同比增长72.9%,并购资产规模5034.8亿元,同比增长66.8%。 预计今后中央企业的并购重组活动也将保持较高的增长态势。

上述种种迹象表明,目前国际市场正处于经济复苏的低谷,其相关资产处于价值低估阶段。 由此可见,在国内投资界,央企加速海外扩张的时机已经到来。 与此同时,未来几年央企将继续扩大海外投资。 其中的关键问题是,如何从“走出去”的战术层面进行投资监督?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财政部、商务部、国资委和国家外汇管理局都在洽谈相关政策。 2009年5月1日,商务部发布并实施《境外投资管理办法》。 该办法进一步确定,将境外投资的审批权下放到省级商务大厅,中方投资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1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只需申请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 中方投资额在1亿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须报国家商务部审批。

“国资委人士回应央企国外巨亏说:个体境外代持股已不再新批”

记者从权威渠道获悉,中央层面正在观察如何进一步扩大海外投资的相关问题。 今年6月,由发改委、商务部主导的“走出去”战术业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获准成立。 这次联席会议将统筹协调、大力推进“走出去”政策的诱惑。 另外,目前正在制定的“十二五”计划也将进一步完善海外投资的产业国别政策,并尽快制定新的《海外投资条例》。 在打算为

“国资委人士回应央企国外巨亏说:个体境外代持股已不再新批”

起草的《海外投资条例》中,关于海外投资资金的批准权限也将扩大10倍。 记者向国资委相关人士咨询了这一最新进展,该相关人士表示:“我们也在等待该条例出台。 因为中央企业增加海外投资是必然的。 关键是项目好,论审批水平,对央企来说没有太大障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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