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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喻春从北京出发

从今年6月1日开始,国内将限制新建1000万吨/年以下的常减压装置炼油项目,年前将取消200万吨/年以下的常减压装置。

昨天( 4月28日),《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查阅了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下称《调整指导目录》,国家再次大幅提高了炼油领域的准入门槛,该指导目录于今年6月1日正式执行。 对此,拆船师认为,到年底,3家石油巨头将淘汰2000万吨/年以上的精炼能源,这意味着一些地方的小炼油厂可能面临淘汰,或被中字头收购。

“炼油门槛6月再提高 三巨头或是最大赢家”

国有石油企业相关人士表示,对中国大型石油企业影响不大,目前和建设项目都超过了国家门槛。 据地炼相关人士介绍,对大型地炼公司影响不大,近年来,这些地炼公司加大了初级或二次加工装置,回避了相关规定。

另外,本目录对其他精油深加工和乙烯装置的规模阈值提出了限制。 石脑油裂解制乙烯装置的门槛维持在80万吨/年。 另外,对二次加工装置的要求是,例如新建150万吨/年以下的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的连续改性(包括芳香烃提取)、150万吨/年以下的加氢裂化生产装置。

“此次调整使中国新炼油项目门槛每年上升200万吨。 ”卓创信息分解师刘峰说:“以前是100万吨/年,现在翻了一倍。”

2009年,国家出台的《石油和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指出,加快淘汰100万吨/年以下炼油装置,将200万吨/年炼油装置转为特色产品生产,防止以沥青、重油加工等名义新建小炼油项目

另外,发改委最近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修订意见征集稿)》,其中鼓励的炼化项目规模标准与指导目录(年本)基本一致。 即鼓励年产100万吨以上规模的乙烯生产(中方相对控股),限制外商投资生产1000万吨/年以下的常减压精油、150万吨/年的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的连续改性)及50万吨/年以下的加氢裂化生产装置

根据《调整指导目录》,中国将取消2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装置(青海格尔木冶炼厂、新疆泽普冶炼厂除外),鼓励开发和应用含硫重质、劣质原油精炼技术和高标准油品生产技术。

刘峰认为,目前提高门槛是避免重复投资和浪费,不会出现炼油化工产能过剩的问题。

据信息旺能源测算,目前,中国三大石油企业旗下共计25家炼厂不超过200万吨/年(不含格尔木炼厂、新疆泽普炼厂),累计一次加工能力为2610万吨/年,其中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报废精制能力分别为920万吨

“这样的淘汰将带来规模效益,有助于降低炼油价格。 200万吨/年的门槛对中字头企业影响不大,这几年三大企业不断新建扩建炼铁厂,产能目标几乎在几千万级,新炼可以远远超过淘汰的标准。 ”气旺能源分解师廖凯舜认为:“通常有资本实力、有创意的地炼会加大一次或二次加工装置以规避门槛。”

目前,中石油、中石化计划中的新建或改建达到数千万吨级,截至今年生产的钢厂有天津石化、石家庄炼化等20多家目标。

中化集团炼化事业部一位管理者表示,“这将加快产业升级,规范快速发展,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提高炼油门槛对中字头公司影响不大。 因为新设和扩建项目在门槛上。 这个政策给小钢铁厂带来了更大的冲击。 ”

山东省是全国地方炼厂数量最多、最集中的省。 2007年,国家关于淘汰落后产能的相关政策,此前迫使地方钢厂进一步扩大产能。 一位山东炼铁师认为,这标志着小炼铁厂将被淘汰,大炼均超过200万吨/年。 这是近年来国家相继淘汰小炼油厂的结果。

“山东地炼有80%达不到200万吨/年的门槛。 ”刘峰说,“这些小钢厂要么扩大生产能力,要么被中字头收购。 对三大企业来说,淘汰和收购小钢厂就是降低竞争。 ”。

但是,200万吨/年以上的地方冶炼所没有“放心”。 上述山东炼化相关人士认为,由于原油配额过少,依赖进口燃料油,严重影响装备寿命,生产工艺也不达标,要想不被淘汰,只能靠边站。

由于原料库存紧张,原料采购价格高,长期面临亏损风险,钢厂关闭装置,一点一点地难以经营。 中字头石化巨头也加速了收购。

卓创信息分解师陈睛认为,走近中字头,待价而沽,待合并,是山东省快速发展的简洁之路。 不仅有利于原料问题的处理,也有利于落后的生产能力的扩大和新的更先进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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