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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刘功武出生于湖南永州

 

湘江上游、湖南省江华县神龙水电站,投资670多万元的水电项目,由于村民多次到访,于2004年被迫停工。 但是,在停工几年的时间里,矛盾进一步激化。

某年7月27日,江华县白芒镇镇镇政府和县神农水电站建设矛盾协调领导小组的报告资料中写道:“目前,不仅村民,水电站股东也想进行访问。”

这座水电站现在成了困扰江华县县委、县政府的“肿瘤”。

据《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调查,神农水电站疾病进入膏肓的根本原因是“官员入股”,未先建成,严重违反。

对拥有150多个小水电站的江华县来说,神农水电站只是湘江小水电灾害的缩影。

水电站“残骸”

 

江华县的神龙水力发电站,就像网眼状的结一样,越被有好处的人牵着越紧。

8月17日,江华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江华县)白芒营镇联合村党支部书记黄文,再次站在神农水电站的“遗址”旁边。 这个被太阳晒得皮肤黝黑的男人,看到眼前的一幕就心痛。 昔日的良田和土地,已经成为神农水电站引水道中的荒草萩和怪石,清晰可见水电站机房老化的水泥和生锈的钢筋。

江华神农水电站当时装机容量1200kw千瓦,总投资额约670万元。 该电厂由白芒营镇内东河和西河的领导水库、主副水道、前池和机房组成。 引水坝位于白芒营镇白芒营村和新村范围内,主渠经白芒营村、联合村有关村组,机房建在联合村。 该站的工程范围涉及包括上述村庄在内的7个行政村。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神农水电站看到,长2000多米、宽10多米的引水渠内杂草丛生,乱石遍地。 在渠道末端的发电室里,工程量只建设了一半以上,水泥墙发黑,钢筋生锈,没用的木材堆积如山,已经腐烂了。

联合村支书黄文指着引水道告诉记者,这里原来是联合村和东塘村的高质量水田。 水渠两岸的许多农田,由于水渠被挖掘,原有的水系被破坏,无法灌溉。 只能从水稻栽培变成玉米栽培,有些已经荒废了。

黄生华是江华县副县级领导干部,曾任江华县委推进部副部长。 2008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指定其为神农水电站建设矛盾协调领导小组负责人,解决了与神农水电站的关联。 黄生华对记者说,他多次到神农水电站和周边村庄调查和解决相关问题,看到农田被破坏,村民生活困难的景象,“凡是有点良心的人都要流泪。”

原县人大副主任带头参加

 

神农水电站给村民带来了这样的灾难,一位村民把矛头指向了当时的县干部。 8月18日,联合村一位村民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神农水电站之所以成为今天这样的“神鬼水电站”,全是因为县、镇干部“腐败”。

至今仍在网上刊登的通报复印件中,登载着与位于江华县的神农水电站相关的9个“非法建设神农电厂的县级干部”的名字。

2003年3月,由江华县原县人大副主任李国芳、莫先虎等14人共同出资,组成江华瑶族自治县神农水电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神农水电企业),与江华县白芒营镇政府签订了《神农水电站开发合同》。 2003年10月10日,江华县水利局在江水建审字[2003]78号上对神农水电站项目建议书提出了审查意见。 10月13日,江华县发改委在江计字[2003]175日同意立项建设。 当天,神农水电企业又与江华县人民政府签订了《水电站开发合同》。

“湖南江华:一个“烂尾水电站”的8年之痛”

这14名股东中,大部分是当时江华县人大运营、公安局、水利局、环保局等部门的官员。 这些干部人均出资20万元以上,资金来源数百名小股东,这些小股东也多为政府官员。

据神农水电企业法人代表莫先虎介绍,14个股东中,只有他是农民,其他都是“官员”。 据莫先虎先生说,将他引入股票,让他担任另一方的法人代表,是“因为董事的名字很难上升”。 江华县副县级领导人也证实,14个股东中,大部分是当时县的干部。 记者了解到,股东中除了当时江华县的官员外,还有白芒营镇信用社和江华水电企业的负责人,当初出资的官员中也有目前晋升到永州市相关政府部门工作的。

“湖南江华:一个“烂尾水电站”的8年之痛”

尽快在租地合同上签字

 

联合村、东塘村等多个村庄60多亩耕地的命运,2003年底随《土地租赁合同》而改变。

2003年12月前后,白芒营镇干部告诉上述村80多个农户,为了在他们的农田建设水电站,需要租用他们的土地。 协商的结果是,双方达成“协议”,80户以上的农民在“土地租赁合同”上签字。

根据《每日经济信息》向记者提供的黄文联合《土地租赁合同》,农户将自己承包的农用地租给江华县神农水电站,租期为50年。 村民每年可获得农田1000斤水稻补偿,征收地方根据每年8月1日稻谷市场价格,到9月30日将1000斤稻谷折算后的现金汇到农民账户。 50年后的补偿方案将重新决定。

黄文对记者说,当时他还没有成为村支书,为了响应政府的号召,他没有仔细考虑就答应出租土地,甚至他的《土地租赁合同》的签名都是别人为他签的。 事实上,在《土地租赁合同》交给村民之前的2003年11月,神农水电站的引水道已经被挖了出来。

塘村支书、江华县十五届人大代表李伟忠向记者表示,当时,以租赁土地补偿年限为30年,每年每亩1000斤稻谷,也有土地租赁方案不一次性重复支付全部补偿费,但考虑到物价和村民今后的长期生活问题,村民对此方案

根据白芒营镇政府提供的报告资料,2004年前后与84户农户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租赁面积共计56亩。 不过,黄文向记者表示,联合村实际受灾耕地达42亩,李伟忠向记者表示,东塘村实际受灾耕地17亩多,其他村受灾耕地共超过60亩。

2004年4月,神农水电站迅速开工。

未完成的水电站胎死腹中

 

如上报告资料所述,神龙水电站规划人员、时任县人大副主任的李国芳认为:“只要与占用耕地的村组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一切就顺利。”

事实上,水电站引水坝通过的白芒营村和新村村民对水电站极为不满。 这两个村子地势低洼,水库建成后就像“天河”,汛期村里的农田被淹没的可能性极高。

据主管白芒营镇水利的杨姓干部介绍,白芒营村和新村距离神农水电站引水坝很近,相当于把水库建在了家门口。 两个村子的村民决定组织起来阻止水电站的工程。

2004年10月中旬,神农水电站停工。

为了说服村民,水电站邀请了永州市水利专家,对水电站的洪水安全进行了考察和判断。 2004年11月,永州市水文资源调查局编制了《防洪影响评价报告》,2005年7月,编制了《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结果报告称,神农水电站的建设对村子没有洪水威胁。

这样的结果没有使村民信服。

村民阻止工程的最大潜力不是自行洪水的安全问题,而是神农水电站没有办理土地审批手续。 黄生华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当时村里有学习法律的村民,你们占了几十亩地,却没有各级国土局的批文,太大胆了。 村民开始向永州市、湖南省等相关部门通报神农水电站非法占用耕地的情况。 “县政府也不能支持水力发电站的非法建设。 只能停止。 ”黄生华说。

“湖南江华:一个“烂尾水电站”的8年之痛”

2004年10月,神农水电站再次停工。 但是,为了平息引水库通过的村民们的愤怒,停止了作业,但是被征募的村民们引起了7年的访问,矛盾也加剧了。

矛盾由于停工而激化了

 

湖南阳人老王和他的妻子,以及破旧的神农水电站和旁边的小屋一起度过了8年。

王先生是祁阳县某水电企业的员工,当时这家企业正在建设神农水电站,10月份开工时,这家企业已经消耗了材料费、人工费等100多万元,而神农水电站至今已租用了50多万元。 王先生夫妇这8年等的就是这50万元。

神农水电站停工时,工程总量的80%完成,主渠完成75%以上。 电厂已投入资金353万元,股东共筹资236万元,银行融资117万元。 目前缺少工程款和材料款50万元。

当初,神农水电站和村民签订的50年“土地租赁合同”,2年的补偿金已经一文未兑。 起初,水电站股东们设想,一旦水电站建成并盈利,就用水电站的利润补偿村民。

神农水电站停工后,补偿逐年困难。 到2008年,村民们等不到补偿金了。

黄文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2008年他成为联合村支书后,开始为村民奔走讨钱。 但是,到了去年,无论他怎么奔走,补偿金总是不见了。

补偿金逐年变难,停工后的水电站水渠又给许多村庄的农田带来了干旱。 据黄文统计,这一损失8年来达到200万元以上。 对国家级贫困县江华县农村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死结”怎么解?

 

神农水电站停工后不久,江华县委、县政府就开始着手处理这个难题。 2004年11月,江华县组建了由水电开发办公室、水利局、县人大办公室、电力局、环保局等各部门组成的神农水电站矛盾协调小组。 白芒营镇2009年春,为了应对村民担心的洪水安全问题,着手进行了加高堤坝、拉直河道的两项工程。 2008年以来,县委专门安排常务委员会负责神农电厂事务,市、省四处协调……

“湖南江华:一个“烂尾水电站”的8年之痛”

这些努力给村民几年前的补偿画上了句号,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局面,但没能解开“死结”。

年7月26日,江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蔡昌德组织县委、政府有关领导对神农水电站的事情进行了专题研究,要求股东承担责任。 如果发电厂无法建设,股东必须承担损失的股份退票,即使不退票也要填写申请书,希望退票的无偿退票。 但股东们表示,发电厂是经县政府同意建设的,如果不能实际建设,企业将通过法律手续申请破产。

“湖南江华:一个“烂尾水电站”的8年之痛”

目前,神农水电站面临着“建设难,不建设难”的局面。 建成后,村民的损失必须赔偿,银行贷款必须还清。 另外,占用农用地的审批费用达到300多万元,建设费用也比当年大幅提高。 这些费用都需要14个股东掏,但现在股东失去了信心,人心涣散,谁也不想出资。

黄生华说,不建的话,村民的补偿由谁来出? 谁来还债? 谁出填补水电站的引水道和解决后续问题的费用? 神农水电企业负有有限的责任,股东们破产也不愿出钱。 另外,某股东称当时与县政府签订了合同,向县政府提出索赔。

湘江小水电灾害

 

江华县位于湘江支流潇水的上游,境内河流辽阔,水资源丰富。 从1997年开始,该县确立了“开发水电兴江华”的快速发展战术。 2004年前后,江华县集中全县力量,正值大兴小水电站建设时期。 许多小水电站相继上马。 神农水电站在这样的背景下,在以当地官员为主体的14个股东的策划和组建下,匆匆开工。

2008年7月,湖南省监察厅、国土资源厅下令将此案纳入当年要点督办案件,由永州市监察局和国土资源局立案查处。 2008年12月,永州市国土资源局对神农水电站发行《国土资源厅行政处罚决定书》[永国土资罚字[2008]14号],对征地方处罚184224.2元。

神农水电站的情况并非孤例。 江华县官员表示,该县还有3个类似神农水电站问题的水电站,全县150多个小水电站因各种问题出现赤字的约占3成。

黄生华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介绍说,2000年前后,江华县委、县政府迅速发展水电经济。

神农水电站的建设正处于江华县水电开发的最高峰时期。 “各部门都在参与水电站的开发。 挖掘机已经下地了。 负责国土的副县长能阻止吗? ”黄生华说。

目前,江华县河道内水电站建设已经接近“饱和”。 据江华县水利局农村电气化和地方水电建设管理站站长王伟介绍,截至今年上半年,江华县已建成并投产的小水电站157座,装机容量214366千瓦。 正在建设的14座中,已经签订了建设合同的16座。 上半年增加县税收2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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