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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反垄断信息不断被报道,公众对垄断的认识越来越深。 除了厂商议价这种横向垄断外,纵向垄断、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逐渐为人们所知。

从茅台、五粮液事件、奶粉事件,到现在正在进行的奥迪等豪华汽车事件,都有着共同的优势。 也就是说,产品价格非常高,公司利润高,社会投诉多。 所以,当这些公司公布对下游经销商限制转售价格(纵向垄断的一种)的行为,被执法部门罚款后,人们大多拍手称快。

限制转卖价是一般的商业行为,在各行各业普遍存在,广泛来看,超市日用品上标注的“建议零售价”也是转卖行为。 限制转卖价格有正的意义。 一个是帮助销售商提供更好的服务。 如果价格不可更改,非价格服务将成为销售商之间竞争的渠道。 第二,同一产品的不同销售商之间的竞争受到限制,但促进了产品之间的竞争。 例如,a、b、c等众多竞争商品分别实行统一零售价格,各厂商为了争夺市场份额必须考虑终端价格,价格过高则终端诉求的一部分会转移到其他产品上。 但是,如果某个领域的制造商数量少,转售价格的限制会便利制造商之间的横向隐藏阴谋,但并不一定会引起阴谋。

“垄断,还是诉求畸形? 从茅台、奶粉和豪华车的“暴利”说起”

由于纵向垄断的这一优势,通常国家对纵向垄断的态度要宽松得多,只有抑制竞争的效果明显大于其促进作用,才会被判定为违法。 经济分解首要考虑相关市场的竞争程度、制造商市场的地位、动机、最终影响等因素。 划定相关市场是拆解流程的出发点,一旦划定相关市场后,产品明显不具有市场支配性,就无需进行后续拆解。

“垄断,还是诉求畸形? 从茅台、奶粉和豪华车的“暴利”说起”

根据产品功能法,茅台、五粮液显然只占白酒市场的很小份额。 同样,没有奶粉占全部市场10%的份额,任何企业品牌的汽车在汽车市场占有率不足5%,制造商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况下,显然相关协议无法帮助获得垄断收益。 但是,假设作为解体市场地位的另一种做法的垄断者测试法,很可能会得到不同的结果。 这是为了注意其他产品诉求的变化,应该通过改变被测产品的价格来评价这些产品之间的竞争,并分类为相关市场。 根据这种做法,笔者预计,茅台、五粮液将被划分为高级白酒市场,外国企业品牌奶粉也将单独成为一个市场,奥迪、宝马、奔驰将被划分为高级汽车市场。 这些产品在范围缩小的市场上未必占支配地位,但毫无疑问都有很强的市场地位。 这样,限制转卖可能会产生限制竞争的结果,不一定。 虽然有必要进行下一次评价,但这不是本论文的要点。 本文希望证明,在功能差异小、产品选择丰富的市场上,为什么客户对这些产品的诉求非常小,即使价格上升到一定程度,选择其他替代品也不会受到刺激。

“垄断,还是诉求畸形? 从茅台、奶粉和豪华车的“暴利”说起”

如果你注意一下这些产品,就会发现它们有共同的优势。 也就是说,市场诉求非常畸形,只买贵的东西是不正确的,通常的价格规则在这些产品中部分或完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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