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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李智

从《招股书申报书》公布时开始,长亮科技就被怀疑存在外部依赖顾客、股权分散等问题。 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呼声不断、上市公司高管恶意炒作的背景下,企业提出的“最严格的限售承诺”受到市场关注。 根据今天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消息,成为舆论焦点的长亮科技最终得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考虑,并率先通过。 解体者认为,这是严格限制销售的约定和长亮科技过关的理由之一。

““最严限售承诺”引热议 长亮科技IPO涉险过关”

关注最严格的销售承诺

3月1日,长亮科技的《初次征集证书(申报表)》刊登在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 后来成为热门话题的话题也破茧而出。 企业提出的是ipo史上最严格的限制销售的约定。

长亮科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王长春与其他47位发起人股东约定,在企业股份上市3年内不减持企业股份。 无论出于什么样的理由从企业辞职,从辞职开始的三年内都不会减持所持股份。 另一方面,退休时企业上市未满2年的,上述退休后3年的锁定期从企业开始设立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2年开始计算。 违反上述约定的,净利润的80%归企业。 此外,在上述承诺期限全部届满后,承诺人每年将持股转让至25%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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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持有长亮科技股份的其他111名企业员工也作出了同样的承诺,唯一的区别只是在承诺期满后,每年承诺的减持股份不超过50%。 换言之,长亮科技的原股东们不仅面临着自上市之日起长达3年的限售期,对离职持股人的限制也更为严格,最长限售期可能长达5年以上。

根据相关规定,除控股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特别股东外,首批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锁定期通常为一年。 上市公司董事、监狱、高级人员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不得在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转让直接持有的股份。 上市后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 相比之下,长亮科技股东们的承诺显然远远超出了规定的要求。 因为这被称为“最严格的限制销售的约定”。

““最严限售承诺”引热议 长亮科技IPO涉险过关”

另外,作为企业第三大股东的招商资本也约定在长亮科技上市42个月内,不转让、质押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企业股份,企业也不能回购这些股份。 约定期限届满后,每年转让持有的长亮科技股份不超过50%。 否则,所得净利润的80%将返还给上市公司。

在讨论中清除

根据此前发布的申报书,长亮科技专注于为中小银行提供it处理方案,此次计划发行1300万股以下,为java版核心业务系统建设等项目募集资金。 但是,申报书公布后,企业受到了各方的关注。 一方面,市场各方热议长亮科技提出的“最严格的限售承诺”,另一方面,一些媒体质疑长亮科技存在客户集中、依赖性明显的问题。 另外,企业参与的烟台银行是企业大客户之一,烟台银行前五大股东恒生银行、永隆银行也正是企业大客户。 另外,发行后长亮科技首席股东持股比例降至26.44%,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保荐等现象仍在讨论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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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从最终结果来看,长亮科技向a股市场迈出了重要一步。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昨天晚上在创业板发行评审委员会年第十四次会议上宣布,长亮科技的首批申请获得通过。 这意味着“最严格的限制出售的约定”也将从计划变成真正戴在企业股东头上的“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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