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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曾剑

昨天,在宣布品牌汉商集团( 600774,收盘价9.02元)后,江斌、刘艳玲再次引起市场关注。 但是,因为这次在提卡的过程中有短线交易行为。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江斌、刘艳玲列举汉商集团三天后未通知上市公司也涉嫌违规,加上此次短线交易行为,两人频繁触及交易规则红线,实在令人困惑。

汉商集团今天宣布,截至10月26日,一致行动者江斌、刘艳玲、恒基实业合并持股888.46万股,成为企业5%以上股权的股东。 10月29日至31日,江斌共认购企业股份20.19万股,均价8.71元/股,最低认购价8.48元/股10月31日,刘艳玲以8.87元/股的价格减持企业股6846股,11月1日,江斌8.88元。 根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如果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其行为为短交易行为,通过交易获得的收益属于该上市公司的全部。

“汉商集团新举牌方现违规交易”

据汉商集团董事会介绍,根据此次短交易最高卖价、最低买价、成交股数配比的计算方法,江斌等人在此次短交易中获利3669.94元。 董事会敦促江斌和刘艳玲将上述短线交易收益划入汉商集团账户,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

其实,江斌、刘艳玲昨天才出现在汉商集团的公告上。 汉商集团昨日表示,截至10月26日,江斌、刘艳玲及其控股的恒基实业已累计持有企业5.089%的股份,是除企业大股东“卓尔系”外的第三大持股集团。

顺便说一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投资者及其一致行为者持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5%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制作权益变动报告,并报告监管部门,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 江斌等人于10月26日通过持股红线,直到11月5日才通知汉商集团,但这种行为似乎也涉嫌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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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汉商集团新举牌方现违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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