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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曾剑

康达新材料( 002669元,收盘价11.09元)今天表示,因违反新闻发布,企业于1月24日收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书》。

根据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消息,康达新材料于年3月30日刊登了《招股证明书》,于年4月13日刊登了《上市公告书》,表明年1月至3月营业利润比去年同期下降39.27%。 企业在刊登《招股证书》前,未向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证明经营业绩大幅下降的事项,在招股过程中也未作出应对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康达新材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新闻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目前,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采取对企业发布警告函的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康达新材料于去年4月16日在深交所挂牌。 4月13日,企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告》,其中明确企业全年1~3月营收、营业利润、净利润均比去年同期下降近40%。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康达新材料年上半年实现营业利润1760.5万元,比去年同期下跌55.64%。

康达新材料上市后不久受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惩罚,企业首次上市的保荐机构——光大证券( 601788,收盘价13.67元),可能难逃其咎。

据该网报道,昨日,康达新材料因上市前业绩大幅下滑,未披露真相。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保荐机构光大证券采取了发出警告函的监管措施,对康达新材料保荐代表人张曙光华、王苏华采取了3个月不受理行政许可相关文件的监管措施。 但是,目前这一消息尚未得到相关公司的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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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康达新材信披违规被警示保荐机构光大证券恐遭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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