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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蒙湘林

东方酒店( 000524,收盘价7.01元)今天公告称,3月31日,企业董事会接到个人股东梁树森、王振华《关于罢免企业全体董事的议案》的临时提案,因企业董事未能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罢免了企业全体董事, 截至年12月31日公布的股东数据显示,这两个自然人股东是东方酒店的第三和第四大股东。

据悉,根据《企业法》和《企业章程》的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企业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10天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东方酒店董事会经审查认为,王振华和梁树森所持企业股份份额达到该标准,提案人身份符合有关规定,该临时提案将提交企业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中没有明确两名个人股东要求解聘董事的具体理由,但在投资者交流关系平台上,许多投资者必须注意广州岭南国际公司集团(以下简称岭南集团)处理同业竞争的资产注入进展。 但企业最新进度公告显示,岭南集团未履行2009年度《并购报告》中的承诺。

标题:“东方宾馆两个体股东提请罢免全体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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