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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唐强

在历时两年的立案调查之后,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终于详细公开了新中基( 000972,收盘价3.44元)的粉饰决算案。 企业利用隐形/(/K0/)壳企业和非关联的转帐企业,长年从事虚构的采购销售业务。 2006年~ 6年间,新中基累计虚增收入6.6亿元,虚增利润2.2亿元。 据此,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给予处罚。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终于开了票

今天,新中基公告称,企业7月7日接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06~2007年间连续从事虚构购销业务,累计虚增收入6.6亿元,虚增利润2.2亿元。 基于这一行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新中基给予警告,罚款40万元,并对相关个体处以罚款。

根据处罚书,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2006年1月新中基通过隐蔽出资,设立了空壳企业天津晟中国际贸易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天津晟中)。 晟中成立后,首先从新中基购买番茄酱,然后是新中基的控股公司天津中辰番茄制品有限企业(以下简称天津中辰)。

2007年2007年,新中基重用非关联方新疆豪客国际贸易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新疆豪客),先从天津晟购买番茄酱,加上税费和新疆豪客获得的净利润后,转卖全部到天津中辰销售。 相关证据表明,新中基利用非关联公司新疆豪客进行中转和转写,货物基本不动,交易只是仓单的转移。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新中基2006年虚假规模最大,当年虚增收入3.16亿元,虚增价格2.25亿元,虚增利润9085.55万元。 更严重的是,2006年虚增利润占核定订正后净利润的138.57%,当年利润由亏损变为盈利。 另外,2007年2007年新中基累计虚增收入为3.44亿元,合计虚增利润为1.29亿元。

处罚决定书规定,新中基的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上市公司给予警告,并处40万元罚款。 除此之外,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还警告新中基时任理事长刘一、总会计师吴光成、总经理文勇等7人,决定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负担很重,担心“翻身”

近年来,受整个番茄酱领域低迷的影响,以番茄产品深加工为主要业务的新中基已经持续亏损。

今年4月,新中基发表年报,表示企业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3亿6600万元亏损。 面对不良业绩,新中基在年报中指出,企业生产的番茄酱产品数量少,资产利用率低,资产闲置多,分配费用大,番茄酱生产价格高。

事实上,新中基已经陷入债务缠身的泥潭,进入破产重整阶段。 5月,因子企业新疆中基番茄制品有限责任企业(以下简称中基番茄)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发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被进出口银行提起诉讼。 中基番茄目前未支付进出口银行本金5414万元及利息。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2月19日,中国建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以未偿还贷款为由起诉中基番茄。 诉讼涉及中基番茄5130万元的贷款本金、537万元的贷款利息和处罚。 另一家新中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中基番茄制品有限责任企业也于2009年8月因贷款合同纠纷被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起诉,涉案金额达4800多万元。

在业绩巨大亏损和债务纠纷的压力下,新中基在去年年报中决定将全年的经营目标转为盈余,但至今其“翻身之路”似乎还很长。

标题:“新中基设空壳企业造假 6年虚增利润逾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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