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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李琴

你唱的话我就出场。 围绕东方银星( 600753,收盘价15.14元) )的控制权之争,两大股东展开了交锋,双方就豫商集团是否有资格收购上市公司展开了角力。

在此前的交战中,豫商集团方面计划于11月18日自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方案。 (东方银星方面以豫商集团、自然人王德(豫商集团韩宏伟董事长的配偶)涉嫌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为理由,认为没有资格收购上市公司,表示不配合这次股东大会。

随后,在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要求下,豫商集团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进行了调查,招商证券调查结果表明:“目前无法取得重庆公安机关是否立案。” 东方银星今天又在对照公告中表示,企业接到银星集团(持股19.59% )文件称,重庆公安局经侦总队已对豫商集团、王淇立案侦查。

豫商集团已经立案侦查

豫商集团高歌猛进之际,东方银星从釜底抽薪,指示豫商集团直系亲属违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内幕交易涉嫌被重庆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豫商集团及其一致行为者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调查显示,王沛于年7月16日以均价13.01元买入东方银星股份30.72万股,于年7月19日以均价13.91元卖出东方银星股份20万股,于年7月22日以均价10.72万股卖出东方银星股份14.11元 豫商集团在年8月的《详细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指出,这些行为有违约和短线交易行为。

以前,东方银星曾表示,公安机关依法对豫商集团和自然人王德涉嫌泄露内幕消息进行立案侦查。 然而,《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在东方银星回复上证所的公函中观察到,“企业目前未获得公安机关出具的书面说明文件”。

对此,东方银星董秘温泉表示:“我们的律师到重庆公安局了解情况。 确实立案侦查了豫商集团和王德。 只是没有取得公安局出具的书面说明。 目前,企业正在加强与相关人员的信息表达,尽快得到书面说明。 ”

对于东方银星所说的立案调查,豫商集团坚决否认。 招商证券在调查报告中表示,无法取得重庆公安机关是否立案的情况。 但是,从对豫商集团工作人员的采访、相关审计报告的调查、董监高及直系亲属的股票买卖记录来看,豫商集团和王德目前没有收到重庆市公安局及其他公安机关关于犯罪嫌疑比较的任何法律文书和措施。

“死掐豫商集团收购资格 东方银星出示公安立案文件”

事情发展到这种地步,公安机关是否对豫商集团、王德立案侦查就成为双方攻防的关键。 但是,剧的一幕马上上演了——今天,东方银星突然表示,企业今天收到了银星集团转发的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出具的《情况证明》原件和重庆市公安局渝公(经) 76号《立案决定书》复印件。 据报道,重庆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已于2009年10月23日就涉嫌向豫商集团有限企业泄露内幕消息,以王德等内幕交易嫌疑立案侦查。

“死掐豫商集团收购资格 东方银星出示公安立案文件”

18日在股东大会上追加变量

根据豫商集团以前的安排,自行召开的股东大会将于11月18日召开,距离现在只有五天。 股东大会为了审议东方银星董事会的改选议案,东方银星的前股东显然不愿意拱手相让控制权,而是试图阻止豫商集团召开股东会。 在颁发重庆公安局经侦总队《情况证明》后,事情的快速发展似乎朝着豫商集团的不利方面迅速发展。 18日的股东大会能否顺利召开快速成长变量。

“死掐豫商集团收购资格 东方银星出示公安立案文件”

但是,回归争议本源豫商集团的收购主体资格,被重庆市公安局立案调查,并不是豫商集团没有胜算。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斌表示,“事情的关键是王德的行为是否构成内幕交易行为,东方银星股份的买卖是否是明知收购而进行的套期保值,这需要相关机构调查。 其次,此次短路交易的主体是王德个人,即使构成内幕消息,也不一定意味着豫商集团不得收购上市公司。 ”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王沛作为豫商集团韩宏伟董事长的配偶,构成了《上市公司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者。

王智斌进一步表示,“一致行动者的组建最能体现在上市公司的控制权上,很多人都在对同一几个事项进行投票合并计算。 这意味着一个一致行动者的个人行为并不代表所有利益相关者的行为,法律责任也在个人身上执行。 王德短线交易只由个人负责,不一定涉及豫商集团。 现有资料表明,事态发展不明显,豫商集团并购上市公司的主体资格也难以评估。 ”。

“死掐豫商集团收购资格 东方银星出示公安立案文件”

对此,记者致电豫商集团投资部经理乐梅州,但对方表示不予置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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