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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记者孙嘉夏

他希望利用太阳能发电领域复苏的春风,介入电厂运营以提高盈利水平,但天龙光电( 300029,sz )发现自己卷入了经济刑事案件。

9月23日,天龙光电公告称,4名自然人将盛融富投资基金(北京)有限企业以下盛融富)和企业告上法庭,要求上市公司对盛融富到期未偿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这个担保是从年开始的,当时双方就投资光伏项目达成一致,为天龙光电暴富融资的项目资金偿还义务提供担保,金额共计7000万元,双方约定了反担保措施等具体复印件。 随后,敛财的投资者发现自己无法收回本金,该公司负责人也不知去向,要求上市公司代为履行还款义务。

天龙光电表示,自身并未在该项目中获利,反而引发了数起诉讼。 因为这也是受害者之一。 另外,因为致富并不配合反担保措施的履行,这家企业不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今年3月被投资者起诉

年,投资者陈岩(化名)与盛融富签订了下一张纸的合同,双方约定投资期限为一年。 “投资额在100万元至299万元之间,年化收益率在11%、300万元以上,为12%。 ”陈岩的介绍。

然而,一年后的年11月,包括陈岩在内的投资者发现,自己未能如约收回本息,集资位于北京的办公室也去了大楼。 “这个时候,我意识到募捐的流程有很大的问题。 ”陈岩说。

像陈岩一样痛苦的投资者开始要求天龙光电履行担保义务。

天龙光电今年3月6日宣布,企业收到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寄来的3份诉讼材料,原告为3名自然人,被告为盛融富和天龙光电。 据原教授介绍,分别向盛融富支付投资100万元、60万元、166.50万元,按协议约定每半年进行收益分红,投资期为1年,但3名原告只领取半年收益红利,投资期满后获得本金和剩余半年收益

这三名被告分别责令双方按合同支付投资本金和剩余未付收益或逾期支付利息,并告知天龙光电对财富融资的投资回购金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故此后该案暂未开庭审理

“像致富这样的企业,没有说服力让投资者投入数百万元,当初很多人为了向上市企业担保而投入了钱。 ”陈岩说:“上市公司在募集资金前发出了担保公告,但在募集结束后,由于不符合前提条件,因此不再承担担保义务。 我不能接受这样单方面宣布决裂。 ”

天龙光电自称也是受害者[/s2/]

投资者称之为天龙光电担保义务,来自上市公司于年11月8日发表的两个公告。

天龙光电当时介绍说,企业于年10月29日与盛融富、新疆天利恩泽太阳能科技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新疆天利恩泽)达成了协议,就新疆天利恩泽鄯善县红山口一期22.6mw光伏项目建设计划达成了初步框架性协议。

三方约定由盛融富负责项目融投资,承担融资价格。 上市公司承诺为了致富保证项目融资7000万元。 7000万融资到位后,分批进入上市公司指定账户投入工程建设。

另外,据天龙光电介绍,新疆天利恩泽、盛融富同意企业担保项目电厂股权资产,《担保合同》任何一方需要解除相关股权担保手续时,盛融富必须先向企业支付7000万元,企业解除权利担保手续

在年报中,天龙光电表示,反担保措施将湖南天利恩泽太阳能科技有限企业(以下简称湖南天利恩泽)持有的新疆天利恩泽股权质押给上市企业,前者持有新疆天利恩泽95%的股权。

他还表示,天龙光电在《承诺书》中确定了约定,企业同意在执行相关反证措施的情况下,为该光伏项目建设资金7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但实际上,新疆天利恩泽的股权并未被我们质押,也未能解释其为什么要大力融财。 》9月24日,天龙光电董秘张洪宇在《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中介绍说:“盛融富当时可能募集了1亿元左右的资金,但他们没有完全履行合同,只有很少的资金进入企业账户。”

9月24日,记者也试图联系湖南天利恩泽及其负责人,但未接电话。

天龙光电此前也表示,由于盛融富不协助实施反担保措施,根据企业与盛融富签订的合同,担保前条件不成立。 因为这家企业已经于年1月29日发出了要求解除担保合同的信。 年2月4日,企业收到回复,盛融富表示不同意解约。 “他们也没有说明理由。 ”张洪宇说。

9月23日,又有4名投资者就同样的事情与企业集资起诉。 北京东城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决书,认为北京盛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作) (以下简称盛融企业) )未登记,盛融企业目前未实际经营。 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以涉嫌盛融企业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为由立案侦查。 盛融企业募集资金涉嫌经济犯罪,不在民事诉讼受理范围内,应当移送公安机关解决。 这是因为驳回了上述4位投资者的起诉。

“天龙光电提供担保惹祸 被保单位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当时的上市公司确实经验不足,但从目前的情况推测,致富可能从一开始就带有恶意的目的。 ’张洪宇说:“在这件事中,我们也是受害者。 ”。

标题:“天龙光电提供担保惹祸 被保单位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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