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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12月3日,前海人寿对深交所《关注函》做出书面答复。
前海人寿发表了以下4份复印件。
第一,截至去年12月2日下午收盘,前海人寿和一致行动者在绿色电气拥有权益的股份未达到或超过力电器发行的5%。
第二,前海人寿看绿色电子的长期投资价值,前期买入、卖出绿色电子股票是基于不分析市场和绿色电子企业基本面情况而做出的投资决策。
第三,前海人寿“希望通过投资绿色电子股份获得投资收益,实现保险资金保值增值”,目前没有参与绿色电子日常经营管理的计划,根据未来12个月内市场整体情况, 结合绿色电子业务的快速发展及其股价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决定是否继续增加或减少持有的绿色电子股份。
第四,前海人寿购买绿色电子股份的资金来自保险责任准备金和自有资金。 经审核,企业投资绿色电子的行为符合《保险资金股权投资暂行办法》、《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前海人寿:目前持格力电器股份未达5%”

标题:“前海人寿:目前持格力电器股份未达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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