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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吴治邦每次经过记者曾剑和谢欣

屡领风骚守护“不死鸟”壳子的仰帆控股于12月21日宣布,企业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109号]。 报道披露虚假事件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布将依法对企业和相关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预先通知书,年、年、仰帆控股连续两年亏损,企业股票交易被证券交易所进行退市风险预警。 为了满足不退市、维持上市地位所需的营业收入等财务条件,仰帆控股计划采取措施增加企业的营业收入。 但是监管部门认为企业在年度、年度有虚假记载营业收入的违法行为。 董秘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最终处罚结果尚不清楚。 这是事先告知书,影响不明,现在暂时不方便,所以要接受采访。”

“两年虚增营业收入“保壳” 仰帆控股或遭顶格处罚”

是指连续两年虚增营业收入

公告称,年、年、仰帆控股连续两年亏损,企业股票交易被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预警。 为了满足不退市、维持上市地位所需的营业收入等财务条件,仰帆控股计划采取措施增加企业的营业收入。 年3、4月,企业董事滕祖昌、朱忠良联系联社主任丁明昌,请丁明昌增加*st国药的营业收入。 丁明昌安排了上海市城镇工合作联社的子公司上海公合实业有限企业,帮助仰帆控股开展钢材贸易增加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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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5月,仰帆控股成立子公司上海鄂欣实业有限企业具体开展钢材贸易业务。 但从行政处罚预告函复印件来看,监管部门认为上海鄂欣实业有限企业发生的钢材销售业务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不应当确认为收入。

数据显示,2010年,上海鄂欣实业有限公司确认4件不宜确认为收入的钢材销售收入4115.20万元,从而导致企业年报披露的4918.90万元营业收入中4115.20万元虚增。 因此,企业年报披露的营业收入数据存在虚假。

但是,年2月3日,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7位董事龚晓超、钱汉新、滕祖昌、朱忠良、黎地、华伟、徐军投了赞成票。

根据监管部门的调查,同样的情况在年中出现。 年度,上海鄂欣实业有限公司共确认16件不宜确认为收入的钢材销售收入1.03亿元,从而导致企业年报披露的1.11亿元营业收入中1.03亿元虚增。 因此,企业年报披露的营业收入数据存在虚假。

违法行为或由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

公告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上市公司及对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处罚决定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说,从罚款金额来看,仰帆控股此次或将受到顶级处罚。 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上市公司未按规定披露新闻或者所披露的新闻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严重遗漏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三十万元以上六十万元以下罚款。 此次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仰帆控股集团的处罚决定是责令仰帆控股集团纠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6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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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说一下,在受到处罚的自然人中,有几名企业的现任干部。 其中有企业董事长周伟兴、董秘话彩兵。 那么,企业运营和计划中的重大事项是否会受到影响? 董秘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最终处罚结果尚不清楚。 这是事先告知书,影响不明,现在暂时不方便,所以要接受采访。” 记者请求采访董秘时,上述员工表示:“董秘不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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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法律界人士对记者说:“如果决定最终处罚,在特定时间持有企业股份的投资者可以索赔,诉讼时效为两年,通常从上市公司公告受到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处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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