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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能股份( 000601岁) 2日晚在回答交易所询问时表示,中国保监会对前海人寿的行政处罚若干事项不涉及韶能股份及收购方前海人寿及其一致行为人的巨大法定新闻披露义务。

招商证券和中信协诚的律师认为,上述行政处罚结果对企业此次不公开发行股票的一些事项没有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前海人寿投资韶能股份成为首席股东后,以出资人的角色行使股东的权利,履行股东的义务,不参与企业的日常经营,也没有提出改组韶能股份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计划。 韶能股份业务的快速发展战术、投资或融资计划等,均由企业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韶能股份:前海人寿被罚未对定增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企业表示,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批准此次非公开发行之前,韶能股份将依照法律法规,继续依法履行相关内部审查程序和新闻披露义务,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和企业自身的现实情况和快速发展需要,决定未来的具体应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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