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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原审法院认定卢肖红记者“告错人”来自广州

,诉讼请求被驳回的广州格力近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提出上诉。

1月11日,广州格力法务部经理陈勇在《每日经济信息》中确认,企业对原审法院的裁定不满意,向广州中院提出上诉。 然后,作为被原审法院认定的“不当被告”的广州市财政局再次被广州格力推上被告席。

“我们于1月9日通过特快专递将《行政诉状》送到了法院。 应该在1月11日到达法院。 ”广州格力代表律师谷辽海说。

2009年12月31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就格力《废标案》作出裁定,认为广州市财政局复议决定未变更原决定认定的首要事实和证据,不是《废标案》的“合格被告”

年1月9日,广州市格力不满裁定,正式向广州中院提交《行政诉状》,被上诉人仍是《废标案》中被原审法院认定的“不合格被告”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格力认为,原审法院没有掌握政府采购的专业信息,没有明确区分广州市财政局行政复议决定与番禺区财政局投诉解决决定之间存在的本质区别。

“如果广州中院不支持广州市财政局为被告,番禺区财政局可以为被告。 ”陈勇说,考虑到番禺财政局与番禺区法院关系密切,届时将回避申请。

“我没想到立案阶段已经讨论过的问题会被推翻作为驳回的理由”陈勇表示了他的事故。

陈勇表示,法院在查明该案原告、被告、诉讼请求、证据等各方面得到满足的基础上立案。 “我们经过与当时设立法庭的法官进行电话和面对面等多次信息表达,明确了被告。 同一法院出现这种情况,在程序上有问题。 ”

但是,面对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迄今为止的宣判,广州市财政局法规税政处副处长宋国宝认为“这是必然的结果”,格力想通过向广州财政局申诉来炒作,从而成名 宋国宝还表示,“法院公正”不怕格力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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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格力提起上诉广州财政局再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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