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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王砚丹每经谢欣

7月5日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向官网发出通知,为了充分发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以下简称保险基金)保护投资者的优势,建立证券领域流动性支持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扩大保险基金录用范围相关方案的精神,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证券企业流动性支持管理规定》以下)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介绍了起草《规定》的背景,指出流动性风险是国内外金融机构面临的主要风险类型之一。 为了切实防范相关风险,目前国外成熟市场普遍建立了针对金融机构的流动性救助机制。

为此,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制定了《规定》,制定了位于证券企业流动性支持的系统性规定,另一方面确定了企业自助、股东支持、商业银行贷款、领域合作、保险基金救助等多种流动性救助方法。 另一方面,规范保险基金的救助条件、手续、监管职责等,为证券企业应对流动性风险提供制度支持。

《规定》的起草遵循四个基本的大致情况。 一个是全面的大致情况。 除保险基金救助外,《规定》还确定了证券企业自助、股东支持、领域合作等流动性救助方法。 二是谨慎稳健。 采用保险基金进行流动性救助,要严格限定录用情况、录用顺序、录用程序,要多次做好“抢救扶贫”、“先自救后参保”、“批准录用”的系统性风险防范定位,以免保险基金被滥用。 三是合理分配大致。 对被撤销、封闭或破产证券企业的债权人进行还款是保险基金承担的主要职责,为了实现上述职责与流动性救助职责的平衡,必须限定保险基金对单一证券企业和所有证券企业进行流动性救助所用资金的比例 四是救助与约束的匹配。 为了切实保障保险基金的安全,防止道德风险,对采用保险基金这一公共资源的证券企业,在录用价格、录用期限、录用自由度、高管报酬、股东分红等方面进行制约,对违反规定采用保险基金的行为,要严格追究责任。

“证监会就《证券企业流动性支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规定投保基金采用若干大体上”

《规定》共有二十七条,第一包括四个文案。

(一)加强证券企业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

加强证券企业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要求证券企业加强全面风险管理,建立流动性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处置机制,早日制定重大流动性风险应对计划。

(二)确定多种流动性支持方法;

一是企业自助。 证券企业出现重大流动性风险时,要通过改变资产、同业拆借、质押融资、银行贷款申请等方式自行筹集流动资金,同步控制相关业务规模,防止流动性风险进一步扩大。 二是股东的支持。 证券企业发生重大流动性风险时,应当积极向主要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寻求流动性支持。 第三,领域的互助。 中国证券业协会要发挥每个人自律的组织作用,积极吸引证券企业之间通过资产购买、同业拆借等市场化手段化解重大流动性风险。 四是保险基金救助。 证券企业通过自助或其他市场化方法仍无法解决重大流动性风险的,可以申请采用保险基金。

“证监会就《证券企业流动性支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规定投保基金采用若干大体上”

(三)加强约束录用,切实防范道德风险

1 .限定录用情况。 证券企业申请采用保险基金,必须符合可能引起证券市场重大风险、有偿付能力、不能通过自救或其他市场化方法化解流动性风险的前提条件。

2 .限定招聘流程。 证券企业申请采用保险基金的,应当向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向居住地派遣机构和保险基金企业报告。 结合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遣机构和保险基金企业提出的解决意见,审查认为需要采用保险基金对证券企业进行流动性救助的,应当经国务院批准后,报告保险基金企业办理基金发行手续。

3 .加强招聘约束。 一是要求提供担保。 证券企业应当提供与保险基金金额价值相当的抵押物或者其他形式的担保 二是设立惩罚性利率。 参保基金的借款利率必须是市场利率的1.5倍以上,借款利息包含在基金收入中。 第三,限定招聘比例。 参保企业用于流动性救助的资金不得超过参保基金上年末余额的80%,对单一证券企业的救助资金基本上不得超过参保基金上年末余额的30%。 第四,限定招聘期限。 证券企业采用保险基金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经派出机构核实,到期返还确有困难的,经证券企业申请,保险基金企业同意后,可以延期一年以下。 五是限制企业和股东的权利。 证券企业采用保险基金期间,除切实有利于化解流动性风险,并且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许可外,应当限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不得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放奖金。 不得向股东分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离职,对外借款、担保、重大投资、投资低流动性资产、经纪、投资咨询、资产管理、投资领域业务以外的其他可能影响业务规模或者偿还债务能力的其他行为 六、必要时发放,现场监测。 参保企业应当根据证券企业消除流动性风险的实际需要,逐一审查参保资金,逐一发放,并派出资金监测组,监督参保情况。

“证监会就《证券企业流动性支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规定投保基金采用若干大体上”

(四)确定各方职责,加强监管;

一是加强申请材料的核查。 派出机构收到证券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及时检查核实证券企业的风险状况,提出解决意见并报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参保企业应当及时审查证券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提出解决意见,制定参保基金的录用方案,并报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是加强新闻提交。 拟采用保险基金的证券企业应当定期提出基金录用情况、偿债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流动性风险化解情况保险基金的发行和录用发生重大问题时,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派出机构和保险基金企业报告。

三是加强资金招聘的监管。 投保人企业应当加强对参保基金录用情况的监督监督,证券企业发现存在威胁参保基金录用安全等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有关情况,并向证券企业居住地的派出机构通报。 参保基金企业有权采取暂停、提前清偿债务或终止借款合同等措施。

四是加强责任追究。 证券企业违反《规定》的,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相应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应当依法追究行政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事实上,由于去年市场大跌,许多证券公司的股权回购、证券投资业务发生了“爆雷”。 一点资本规模不大的证券公司更有流动性风险,如网络证券去年年报时,其净资本已达到-30亿元。 辽宁省证券监督局已经因企业存在重大风险,派出员工小组进驻。 另一家备受期待的证券公司华信证券在年度分类评价中被评为d级。

再早一点说,上世纪末本世纪初,华夏证券、南方证券等二十年前短暂的证券行业大佬也因不规范经营和市场下跌带来的流动性风险消失了。 所以对金融市场来说,最大的风险始终是流动性风险。

公开资料显示,去年一年,证券企业缴纳了保险基金27.787亿元。 其中,a类证券企业8.877亿元,a类证券企业7.295亿元,bbb证券企业5.674亿元,bb证券企业1.786亿元,b类证券企业0.904亿元,ccc证券企业1.090亿元,c类证券企业1.569亿元。

截至去年12月底,保险基金企业累计采用市场筹集基金发行保险基金11.018亿元,其中6.489亿元用于弥补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4.529亿元用于收购个人债权。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规定》的征求意见期为一个月,请社会各界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将相关意见和建议于2019年8月5日前反馈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督部。

标题:“证监会就《证券企业流动性支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 规定投保基金采用若干大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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