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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记者张敏从北京

继青岛、石家庄、武汉之后,北京今年可能会公布商品房预售款的管理办法。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昨天( 8月17日)获悉,部分房企已经获得《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确定,预售资金由购房者直接存入监管账户,房企不能直接收纳。 开发商采用预售资金时,需要申请并经监理部门确认。

与此消息相比,北京市居委会相关负责人并未确定于昨日予以否认。 从公司的观点来看,在银行贷款审查变得严格的情况下,预付款的专用化会对公司的资金状况产生很大的影响。

加强许多监管

《暂行办法》指出,今后房地产公司申报项目总投资(即积分监管资金)、费用计划和监管银行,将由建设委员会提出销售证

另外,房地产公司不能直接收纳预售资金,由购房者向监管银行支付,或通过专用pos机刷卡直接存入监管账户。 收到定金、贷款的,应当及时转入监管账户。

此外,开发商商品房项目预售价款计划须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确认,分为基础完工、结构封闭、竣工验收、登记申请4个资金录用节点,各节点费用超过要点监管资金总额的25%,

昨天,《每日经济信息》记者就此事向北京市建委求证,相关人士并未否认,但对于《暂行办法》是否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以及何时发表,该人未予回答

北京不是第一个提出预售资金管理方法的城市。 今年1月,青岛颁布《青岛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规定设立商品房预售价款监管专用账户,由监管机构、监管银行、开发公司三方签订监管协议。 今年6月和7月,石家庄和武汉也分别出台了同样的方法。

目前为止,各地的规定都确定了设立预付款专用账户,但监管机构和监管主体尚未确定。 开发公司可以很容易地提取这笔钱。 有些公司直接采用预付款而不计入指定账户。

主管部门尚未确认,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许多业内人士对制定新规表示乐观。 华业地产副总裁陈云峰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作为本轮调控的辅助手段之一,北京很可能出台预售金新规。

加大资金压力

今年4月20日,住建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完全商品住房预售制度监管的通知》,指出“各地必须加快完全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根据《通知》,商品住宅的预售资金全部划入监管账户,由监管机构负责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住宅项目的工程建设。 预售资金可以根据建设进度转移,但必须留出足够的资金以保证建设工程竣工交付。 据

报道,2007年和2008年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大热时,各地纷纷表示将加强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管理,但随着金融危机的爆发和由此引发的楼市低迷,暂时搁浅。 直到2009年市场转暖,这个提案才再次被提出。

“如果这个新政被执行,公司资金紧张的状况将进一步恶化。 》北京中原地产三级市场研究总监张大伟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随着今年4月《国十条》的出台,公司资金状况越来越紧张。

“在公司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情况下,加强预售金管理,不亚于将公司自有资金率提高5个百分点。 ’张大伟对记者说,为了缓解资金紧张,公司可能会降价销售。 其中,纯新盘项目的降价压力最大。

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今年1~7月,全国房地产开发公司本年度的资金来源中,国内贷款为7539亿元,增长29.3%。 定金为9356亿元,增长30.3%。 预收款和预收款超过国内贷款。

“房地产是资金密集型领域,资金价格占公司价格的大部分。 ”华业地产副总裁陈云峰对记者说:“预售款是公司最容易获得资金的渠道,如果换成其他方法,价格会极高。”

按照许多地方的规定,预售款必须用于本项目的工程建设。 我知道许多公司为了取得土地或开发新项目而使用预售金。

陈云峰说,开发商不仅在做一个项目,很多公司的业务也局限在一个城市。 因此,资金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公司的生存和快速发展。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昨天随机采访了几家公司。 个别公司表示,预售新政出台严格执行的情况下,将采取一定的应对措施,其中不排除降价促销。 转载时请联系《每日经济信息》报社。 未经《每日经济信息》报社授权,严禁转载和镜像,违者必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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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北京商品房预售款拟设监管账户 房企“滚动开发”遇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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